王婶子拎着纳了一半的鞋底坐在最后排,针脚走得比板书声还密。
李老倌揣着暖水壶打瞌睡,呼噜声惊飞了梁上的麻雀。
接下来每天的人都是零零星星的几个人。
可能也是感觉到在家里边也无聊,过来大不了就是打发一下时间。
赵家媳妇总爱带着毛线针来,竹针碰撞声里,黑板上的“妇女能顶半边天”被她织成了毛衣下摆的菱花纹。
至于学着写字什么的,根本就没有那个兴趣。
给他们发的那些本子和笔,基本上都是空着的。
铅笔头被小娃娃啃得坑坑洼洼。
有的人呢,可能在上面胡乱涂画一下。
张屠夫的儿子画了半本猪头,刘货郎的闺女把所有的“一”字都连成了扁担形状。
也就是这样的一种状况,使得周晓白他们感觉到这个夜校有可能是办不下去的。
但是在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开始,那自然也是想着能够坚持一下。
起码也要开一个月左右的夜校才行,要不然的话,别人看来就是在玩儿。
他们可不会给别人创造看笑话的机会。
“看来咱们的夜校是可以一直办下去了。”
“我也得多学点儿东西了。”
秦京茹点点头,声音虽轻却透着一股认真。
她在许大茂的帮助下,已经陆续学到了不少字。
从前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如今不仅能读报,还能写下几句像样的日记。
每次下课之后,许大茂总会把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写成字条让她认:“酱油瓶”、“粮票”、“布摊”、“广播词”……一样一样,她都默默记在了心里。
现在虽然比不上丁秋楠他们这些学习了很多年的有学历的人,但是,在出去之后,遇到的那些招牌或者是菜单上的字都是认识的。
几年前进城时看见“供销合作社”五个字,她一眼就认全了;
后来和老乡一起去吃面,菜单上写的“猪肉炸酱面”、“葱花饼”,她也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
同行的几个大姐都惊讶地问:“京茹,你啥时候识字儿的?”
这些可都是许大茂的功劳。
他不光教她认字,还教她怎么把字和东西联系起来——比如“秤”字旁边画一杆秤,“米”字就写在米袋上。
他说这样才记得牢。
其实,许大茂也是很清楚的。
他不是什么正经教员出身,但他明白一件事:人只有觉得知识有用,才愿意学;只有把字和生活缠在一起,才不容易忘。
只要是把认字认词这些事情融入到了生活当中的场景里面之后的话,自然也就会学习的很快,并且还可以加深印象。
像是教老王认“犁”字,就带他去后院看真正的犁;教刘婶写“纺车”,就让她摸摸纺轮再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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