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初按照要求放水,放完水后,看爷爷把各种调料都扔进去,她又有问题了。
“爷爷,炉火太旺了吧?”
宋云初也知道炖菜要小火,不然大火一会儿就把汤靠干了,然后肉还没熟。
宋秀峰说,“现在旺点没事,开锅后,我们把炉子进风口挡上一部分就好了。”
进风口?
宋云初看了一眼炉子,才看见炉口处有一个小挡板。
哦。
明白了。
原来如此。
通过风流控制火流。
国人真有智慧。
宋云初盖上锅盖,把小板凳拿过来,坐在炉子前面。
“爷爷,剩下的交给我吧,您回屋休息,鸡肉炖的差不多,我叫您去。”
她估计至少要炖一个小时,因为是笨鸡。
“好,那你在这吧,有事找我,偶尔翻翻锅,注意别糊锅了。”
宋秀峰掀开帘子走了。
“好的。”
宋云初凝神看着煤球炉里的炉火,还有炉子上的大铁锅,心思一下沉淀下来。
穿书这些天,第一次对六零年代的生活有了深刻认识,有了切身体会。
六零年代日子非常简单,厨具简单到一锅一炉子。
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过久了,人很容易满足,无欲无求。
这也是有一部分新世纪的人怀念六零年代,总想回到六零年代的原因。
因为没房贷,车贷;没房租;没透支的银行卡;没有巨额的医药费;更没有让人心身俱疲的繁重工作,但是这个年代也很无聊。
没有超市。
没有手机。
没有互联网。
没有网吧,没有闺蜜,没有烟火气十足的路边烧烤摊……
说到路边烧烤摊,宋云初想起新世纪有一个喜欢她的男孩。
他叫魏森马,年纪比她小一岁,细皮嫩肉,像小奶狗似的,高中开始就喜欢她。
经常请她吃路边摊。
宋云初因此喜欢上了路边摊的烟火气。
魏森马为了追求她,高考报志愿选择了与她同所医科大学。
就在穿书前一天。
魏森马还单膝跪地跟她求婚,穿着哆啦A梦的玩偶服,手捧一束999朵的鲜花。
宋云初拒绝了,因为他们真的不合适。
唉!
现在一想,拒绝他是对的,如果答应了,他岂不是更加痛苦?
刚追到手的女朋友,突然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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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把他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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