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便是跟着若悯姑娘上来的!”这话明显是为自己摆脱嫌疑。
闻言,大祭师侧目转向身旁的若悯,说不上是求证,更像是命令。
若悯会意,转过脸对着他,虽然双目被红绸所蒙,但视线仿佛对焦在山河身上,那样的穿透力让他颇感意外。
山河随即补充道:“还有她追着的那条红绫。”
若悯转向大祭师:“公子,那红绫狡猾得甚,若悯几次没有将她捉住。”
大祭师淡声道:“无妨。”
山河忍不住插上一句:“你们知道那红绫的来历?”此刻,他已忘了自己的身份与立场,这声询问过于自然。
得知对方的确追着什么东西上来后,大祭师逼人的气势减了几分,他虽并非有意闯入,但也无法抹去此前的“斑斑劣迹”——
先祖面前言行不当、偷盗挂像、擅闯墓庐、驱动乌鸦攻击祈楼、擅闯云峰望台…这些事都表明了此人实非善茬。
若悯问道:“公子,此人是?”
大祭师却转而言道:“族规禁约第三则的第三十条,第四则的第十条。”
若悯顿了顿回道:“第三则禁犯上,第三十条,不可于先人牌位前、长辈面前与圣地之中言行不敬;第四则禁擅入,第十条,不可未经允许随意进出宵皇墓庐、祭台与祈楼。”
大祭师又道:“族规‘安灵墓’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若悯道:“第二十六条,宵皇墓庐禁止喧哗,不可扰先人之灵;第二十七条,宵皇墓庐禁止御物、遣灵,有违者严惩不贷。”
山河听得目瞪口呆,惊讶的不是宵皇令人发指的繁文缛节,而是这若悯姑娘张口就来的宵皇族规,想必都背得滚瓜烂熟了。
这番对话十足是说给山河听的。
很显然,他犯了禁令,违反了族规,大祭师针对他并非私人恩怨,而是秉公执法。
“冒昧问一句,你们宵皇族规到底有多少条啊?”
若悯看看大祭师,见他没有接话,遂问道:“你问这个作甚?”
山河笑道:“就是很想知道,你们规矩如此多…”
会不会有人受不了而逃离宵皇,抑或是改头换面从此不做宵皇人?
“我要做何事才不犯规呢?”
大祭师根本不理会山河的疑问,只冷冷道:“罚令第四十五条。”
若悯有些不解,问道:“是否还有一条?”
就目前看来,此人对大祭师几多言行不敬,理应加多一条对宵皇祭师不敬之罚令。
大祭师却道:“无。”
若悯虽有疑惑,但不敢揣测主子用意,随即应道:“违反‘安灵墓’第二十六条者,杖八十,违反第二十七条者,轻则杖一百,重则兼封灵识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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