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卿一路被颠的脸色惨白:“妹妹,咱这深夜奔走,竟是为找一位门房?”
我正要说话,一个急转弯,把我甩到了郑正卿的身上。
他托住了我,我撑着车顶保持平衡道:
“那不是门房,那是票房!”
无论哪个时代。
要么出众,要么出局。
郝思倍的存在,若不好好处理,会让我们直接出局——
根据历史,1926年,雷玛斯离开中国,他大部分的产业,都被多年对手郝思倍接收。
辛辛苦苦干个十多年,都为别人积累家底,像话吗?
趁对手最沦落的时候,必须把他纳为自己人。
郝思倍事业起飞在1910年,现在是1909年,时间紧迫……
一个急刹!
我俩都被甩出了个狗啃泥!
司机回头:“前头是棚户区,开不进去。”
一台黄包车,在棚户区中穿行。
我换到这车上,只觉触目惊心。
租界里,若是通天的富贵。租界外,就是可怕的赤贫。
自来上海,一直在租界中活动,我都未曾发觉,清末的贫富差距,竟达到了这样极端的地步。
目之所见,是一间间用茅草搭出的简易棚屋。一双双麻木的眼睛,在黑暗中闪动,看着我们从眼前经过。许多无家可归的人们,躺在街头。一堆堆的垃圾旁,有女人在里面捡着食物,喂给骨瘦如柴的孩子们吃……
我身上的每一根丝缎,都似突然将我勒紧,割出一道道疼痛的罪恶感来——
哀民生之多艰。
而我们的出现,与这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许多人直直地盯着我们,我身旁的郑正卿,不由紧张了起来:
“妹妹,此地常有强盗小偷,不如白天再来。”
我看看手中的地址,问那车夫:“还有多远?”
那拉车的回头:“一条街。”
我对郑正卿道:“既已到此,把人找到了就立刻回去……”
话音未落,我们的车,突然被一群乞讨的孩子拦住。
“行行好吧!”
一大群孩子,挤在我们的车前,拦住了去路。
黄包车夫甩着手:“去!去!”要将他们驱赶。
那一双双无辜的大眼,在面黄肌瘦的小脸上,显得这样突兀。孩子们穿着的衣服,破破烂烂,露出他们根根分明的肋骨。
车夫打骂驱赶着他们时,孩子们却似没有痛觉般,仍旧往前挤着。这是流浪幼兽的挣扎,只为求存,只为能活下来。
当中一个孩子,特别瘦弱,却挤在最前面。
他被打得最狠,拿着破碗的手——
却始终高高的举着!
我心里不由酸涩,忙止住那车夫:“快别赶了!”
我拿出怀中的钱包,对孩子们道:“这个给你们……”
“妹妹不可!”郑正卿阻拦不及——
那个最瘦弱的孩子,闪出小狼般的光芒:“钱!她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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