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其实很难理解妈祖军和兰芳共和国的关系!
怎么会有国家把自己的海军交给一个经营实体,一个雇佣军团?
只有身处在这个时代里的人,才会知道“公司”在这个时代是多么恐怖,他们到底能够强大到什么程度!
从牛野看来,什么扎克伯克,什么比尔盖茨,什么默多克,什么马斯克,他们对比这个时代的公司就是一个渣渣!
对,就是渣渣!
要了解妈祖军是怎么回事,就需要了解英国和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是怎么回事,只有了解他们,你才能理解妈祖军在兰芳其实做的不咋滴啊!
东印度公司,无论是英国还是荷兰,他们的东印度公司,在17至18世纪是一个“可怕的怪物”。
这两个公司可不是你所理解的“公司”!这是一群拥有军队、军舰、殖民地,甚至能自己发动战争的超级商业巨头——东印度公司。
其中最着名的,是英国东印度公司(EIc,1600–1874)和荷兰东印度公司(Voc,1602–1799)。它们不仅是商业机构,更是准国家实体,拥有自己的军队、舰队、领土,甚至能独立与外国政府谈判、宣战、缔结条约。
这些公司是如何诞生的?它们如何同时扮演“商人”和“统治者”的角色?它们和国家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授予皇家特许状,垄断英国与东印度(主要是印度、东南亚)的贸易。
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由荷兰政府授权,垄断荷兰与东印度的香料贸易,并整合了荷兰各大商会的力量。
这些公司不是普通的商业组织,而是国家特许的垄断企业,拥有政府赋予的特权,包括:
贸易垄断权(只有它们能合法与东印度做生意)
组建军队的权力(保护贸易路线,打击竞争对手)
外交谈判权(可以和外国统治者签订条约,甚至宣战)
领土统治权(在殖民地建立行政机构,收税,维持秩序)
自有军事力量:公司有自己的海军和陆军
英国东印度公司巅峰时期拥有超过26万人的军队(这群货手里的军队,比当时英国本土陆军还多),并控制着庞大的皇家东印度舰队。
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有自己的海军和陆军,在东南亚(如印尼爪哇、马六甲)建立了军事据点,甚至攻占葡萄牙的殖民地。
这些军队不仅用于保护贸易,还用于征服、镇压叛乱、打击竞争对手,甚至直接灭国,比如,人家英国东印度公司通过多年经营,不断发动战争,直接击败了印度莫卧儿帝国的几十个地方势力,最终控制了整个印度。
荷兰东印度公司血洗巴达维亚(今雅加达),镇压华人起义,并垄断了东南亚的香料贸易。
对于这两个超巨型公司,他们既是公司,也是殖民地政府。
在殖民地(如印度、印尼),东印度公司不仅做生意,还直接管理土地、收税、维持法律秩序。
它们设立总督府、拥有自己的法院、自己的军队,就像真正的国家一样运作。
英国东印度公司最终控制了整个印度,直到1858年因印度大起义被英国政府接管。
荷兰东印度公司统治印尼长达近200年,直到1799年因破产被荷兰政府解散,最终由荷兰政府接手。
这两个公司与国家的关系,既是合作伙伴,也是竞争对手。
最开始,国家支持公司,公司代表国家。
东印度公司是国家扩张的工具:英国和荷兰政府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直接控制海外殖民地,于是授权公司去征服、贸易、统治。
公司赚的钱,国家也受益:东印度公司向政府交税,并为英国和荷兰带来巨额财富(比如英国从印度掠夺的财富支撑了工业革命)。
但是,公司发展到后来,他们有时比国家还强大。
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度比英国政府更富有,甚至能影响英国的首相选举和外交政策,甚至引导国家发动战争,比如他们就是鸦片战争的主谋,他们控制英国议员投票,发动鸦片战争!
东印度公司是资本主义早期最极端的形式——商业与权力高度结合,利润驱动国家扩张。它们的成功让欧洲列强学会了“用公司征服世界”的模式,后来的比利时刚果自由邦(由私人公司统治)、美国石油巨头在中东的影响力,都能看到东印度公司的影子。
东印度公司,是资本主义历史上最强大、最贪婪,也最奇葩的“巨型怪物”。
对比一下,妈祖军算什么?他们现在既没有控制议会,也没有操纵总长,他们是绝对温和的公司,他们简直就是这个时代公司的典范,“一个绝对的反面教材”!
如果东印度公司知道妈祖军,那么他们一定会在董事会说出:“妈祖军这样的公司,简直就是公司中的败类,千万不要跟他们学!”
是的,表面上他们叫妈祖军,但他们有贸易,运输,矿场,工厂,造船厂,水泥厂。
所以,骨子里,他们就是某种“微型东印度公司”,而他们不是唯一,现在的欧洲有无数这样的微型公司,是现代雇佣兵的鼻祖。他们到处劫掠,甚至利用武力推翻各个小国政权,把这些政权变成自己公司的一部分从而在伦敦发行股票来套现巨额资金。
是的,你没有看错。
那个时代,你只要控制了一个地区,你就能以公司的名义发行股票,这就是最早的股份制,这就是最早的契约精神的母体,殖民地经济股票制!
后来人,高喊契约精神,可你真的翻开土壤,你会发现那东西下面全是尸体,成千上万,上十万,上百万的尸骨,就堆积在那里!
牛野以前是不知道的,他从不知道东印度公司会害死这么多人!
西班牙人告诉他,1770年,东印度公司为了契约精神,因为他们签订了大量的预售合同,然后保证商品交货和利润最大化,强行要求孟加拉农民种植鸦片与靛蓝等经济作物,而非粮食作物。
任何人敢在公司指定的土地上种植粮食,就立刻枪毙,甚至炮决!
结果,导致一千万孟加拉人活活饿死!
你知道,当时的孟加拉总共只有多少人口吗?只有不到三千万人口,三个人里面必须死一个!
这就是“公司”,这就是资本主义最早的资金积累,他们用其他民族的累累尸骨搭建起了他们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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