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哗啦!”
“噗!”
拖拽着勐虎尸身来到小溪边的何晨,将脸上的虎血洗干净后,看向了自己的衣服。
原本洗得干净的衣袍,如今全都是鲜血,甚至此时此刻,衣摆上都还在往下滴血。
......
此前,何晨飞刀入虎脑,勐虎当即毙命之后,骤然死透的勐虎,整个身体立刻软倒,整个压在了何晨的身上。
该说不说,要不是何晨反应及时,迅速一躲,躲过了卡在勐虎脖颈之中的长刀,搞不好无伤杀了勐虎的他,就要被勐虎的尸体砸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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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算身上没受伤,从血泊中爬出来的何晨,也已经浑身沾满了虎血,乃至头发与面目都被湖了个全乎。
他这身被虎血毁了的衣裳,还是此前出银子让临峦县那个店小二给他买的呢,现在这样子,显然是洗不干净了:
“不吃野猪肉了,又是袭击我,又是毁我衣裳,今天就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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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味道还是差了点。”
吃了六斤虎肉的何晨终于停下,擦了满是油渍与黑灰的嘴巴,满足地呼气感叹。
当讲不讲,老虎虽然难打,但是它的味道确实不怎么样。
肉质粗糙不说,放完血,下了重料,也还是有股子酸味儿。
这个味道,别说与鹿肉比,就算是和野猪比起来,似乎都差了一些,至少,不合何晨的口味。
当然,凡是烤制出来的虎肉,何晨仍然全都吃了,没有浪费一点就是。
毕竟肉多是肉多,吃不了是吃不了,但是烤好了不吃,那就是完完全全的糟蹋食物了。
不过,这头勐虎是真的大,只怕得有将近八百斤。
何晨所吃的那六斤肉,仅仅只是削了它身上一小层而已,被他专门剔下来的肉看着几乎没少。
“噼里啪啦!”
骨头相撞的声响中,何晨将剃得干净的虎骨连同虎皮一同带上,光不留丢地朝着山坡走去。
虎皮不用说,价值非凡,而虎骨也是能够入药的贵重之物,何晨肯定要将之带回的。
如此巨大的勐虎,仅仅这一副剃净了的虎骨,都有差不多一百五十斤重了。
至于那一整头的野猪,以及剔下来的大片虎肉,就只能留在这小溪边上,让过路的其他野兽吃掉了。
没办法,天色愈热,肉不处理确实留不住。
何晨回到山坡上穿好衣服,将各种东西往马背上装,准备现在直接出发。
结果,其他东西都还好,但是等何晨想将虎皮虎骨放上的时候,一直听话的白马骤然不安地躁动,害怕得一个劲抖擞身子。
“唏律律!”
“诶诶,怕什么!”
显然,勐虎的气息,让马儿根本不敢这些勐虎身上的部件靠近。
甚至已经洗干净虎血的何晨,都能让马儿明显惶恐,一翻身上去,白马的腿就软了。
看这幅架势,别说将虎皮虎骨放在马背上驮回去,就算是何晨想上马骑行都不行。
努力了几番之后,何晨索性不勉强了,东西往马背上一扔,自己背上虎骨虎皮,牵着缰绳自行往走路。
反正这山路上本也不能纵马,这马儿的作用也就是驮东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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