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兴抽出匕首,带起一串血珠,他没有擦刀上的血——这些血,既是花方的罪证,也是复仇的印记。他低头看了看夹克上的血渍,又抬眼望向仓库外漆黑的橡胶林,仿佛能看见老周站在阴影里,眼神里带着一丝认可的暖意。但他很快收回目光,重新握紧匕首,刀尖对准了花方的另一个肩膀——还有更多的债,要一一讨还。
花方的脸瞬间褪成死灰,连嘴唇都泛着青白色,像刚从冰水里捞出来。他的牙齿不受控制地打颤,“咯咯”声在空荡的仓库里格外刺耳,却发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恐惧像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扼住了他的喉咙。眼泪顺着眼角往下淌,冲开了脸颊上的血痕,在下巴处汇成浑浊的水滴,砸在胸前的丝绸衬衫上,晕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而额头的血还在渗,顺着眉骨流进眼眶,把他的视线染成一片猩红,远远看去,活像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辛集兴的目光掠过花方扭曲的脸,落在旁边地上那根生锈的钢管上。那钢管有手臂粗,管壁上裹着厚厚的锈迹,像结了层暗褐色的痂,靠近管口的位置还沾着几缕干涸的暗红血迹——那是上周峻左用它殴打泄密的小弟时,溅上去的血,边缘已经发黑、发硬,嵌在锈缝里抠都抠不下来。昨天傍晚,辛集兴趁巡逻队换岗的间隙,特意绕到峻左的“刑具房”,把这根钢管藏在废弃的油桶后面,又用破布盖住,就等着今晚派上用场。
他弯腰捡起钢管,指尖触到管壁的锈迹时,传来一阵粗糙的摩擦感。他轻轻掂了掂,钢管的重量比看起来更沉,末端因为常年敲击,已经被砸得微微变形。他用手指敲了敲管壁,“咚”的一声闷响,像敲在空心的骨头里,声音里透着一股冷硬的狠劲。
“你不是喜欢用钢管打人吗?”辛集兴的声音没有起伏,却带着淬了冰的寒意,他缓缓抬起钢管,管口对准花方的右膝——那是半年前花方踹“我”肋骨时,用力最狠的那条腿。
花方的瞳孔骤然收缩成针尖大小,身体剧烈地挣扎起来,绑在铁架上的铁链被拽得“哗啦”作响,手腕处的皮肤已经被勒得渗血。“不要!求求你不要!”他终于挤出破碎的求饶声,眼泪和血混在一起,糊得满脸都是,“我再也不敢了!我把所有钱都给你!”
辛集兴没有理会。他深吸一口气,手臂猛地发力,钢管带着风声砸向花方的膝盖。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瞬间刺破仓库的寂静,还夹杂着细微的“咯吱”声——那是骨头碎渣摩擦的声响。花方的哀嚎声像被突然掐断的哨子,猛地卡在喉咙里,只剩下粗重的“嗬嗬”声,像破风箱在拼命扯动。他的身体剧烈抽搐起来,右腿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向外弯折,肌肉不受控制地痉挛,连绑在铁架上的铁链都跟着震颤。
辛集兴的眼神没有丝毫波动,仿佛刚才砸下去的不是一根钢管,而是一块无关紧要的石头。他想起老周那把被砸烂的五四式手枪——枪托裂成了两半,木纹里嵌着血和木屑;枪管被硬生生弯成九十度,原本刻在枪身上的十字定位记号,被砸得模糊不清,只剩下几道浅浅的印痕。那把枪,是老周从警二十年的念想,最后却成了峻左施暴的工具。
“这一下,是替老周那把被砸烂的枪。”他轻声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不是因为怜悯,而是因为想起老周看到枪被砸时,眼底那抹绝望的光。
话音刚落,他再次举起钢管,对准花方的左膝。这一次,花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钢管落下,眼里只剩下深入骨髓的绝望。又是一声“咔嚓”,左膝也应声断裂,两条腿以同样诡异的角度耷拉着,像被折断的树枝。
仓库里只剩下花方微弱的呻吟,像受伤的野兽在临死前的喘息。辛集兴没有停手,他握着钢管,转向花方的肘关节——每一下砸下去,都伴随着清晰的骨裂声,每一声都对应着老周和“我”曾受过的苦:这一下替老周被砸烂的左眼,那一下替“我”断过的两根肋骨,还有那些被峻左和花方折磨过的无辜者。
他像一尊没有感情的复仇雕像,动作精准而决绝,每一次敲击都落在关节处,没有多余的动作。直到花方彻底没了动静,脑袋歪向一边,瞳孔开始放大,失去了所有光泽,他才缓缓放下钢管。
花方的身体扭曲地挂在铁架上,四肢全断,像个被摔碎的木偶。鲜血顺着铁架往下淌,在地面汇成一小滩暗红的水洼,混着地上的机油和灰尘,散发出刺鼻的气味。他的脸还保持着临死前的恐惧,眼睛圆睁着,仿佛还在盯着眼前的复仇之刃——这副惨状,和老周死在安全屋时几乎一模一样,只是这一次,施暴者变成了为正义复仇的人。
辛集兴站在原地,看着铁架上的尸体,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抬手抹了把脸,指尖沾到的不知是汗水还是溅到的血,只觉得喉咙里发紧,像有什么东西堵着。复仇的快意像潮水般涌来,却又很快褪去,留下一片沉甸甸的空落——老周回不来了,那些被折磨的人也回不到过去,但至少,这迟来的正义,终于有了一丝回响。
复仇的快意尚未褪去,辛集兴的眼神已迅速从狠戾转为极致的冷静——他比谁都清楚,杀死花方只是第一步,把祸水引向峻左,才能真正撕开雷朵集团的裂缝。嫁祸的每一个细节,都得像老周教他的“卧底守则”那样:精准、无懈、不留一丝破绽。
他先从工装裤内侧的暗袋里掏出一小卷医用透明胶带——这种胶带粘力适中,既能完整粘取指纹,又不会破坏纹路,是他上周特意从仓库医疗箱里“借”来的。胶带卷上还缠着一小截白色棉线,标注着“峻左-烟蒂”——那是今早他获取指纹时做的标记。
凌晨七点,峻左在办公室外的露台抽烟时,辛集兴借口“送咖啡”凑近。当时峻左正夹着古巴雪茄吞云吐雾,烟灰簌簌掉在石桌上,他抽完后随手将烟蒂摁在金属烟灰缸里,转身去接电话的瞬间,辛集兴飞快地用镊子夹起烟蒂,将胶带粘面轻轻贴上烟蒂末端的指纹区,停留三秒后缓缓揭下——整套动作快得像蝴蝶振翅,连露台上的风都没惊动。此刻,他捏着胶带两端,对着仓库微弱的光线仔细端详:胶带上的指纹清晰完整,拇指的斗纹、食指的断纹都和峻左的一模一样,没有丝毫模糊。
辛集兴蹲下身,将匕首平放在地上,刀柄朝上。他记得峻左是右撇子,握刀时习惯拇指压在刀柄左侧,食指搭在刀脊上——上次在仓库看见峻左用刀挑开木箱时,这个姿势他看了足足三分钟,连指节弯曲的弧度都记在心里。他小心翼翼地将胶带对准刀柄的对应位置,用指尖轻轻按压,确保指纹完全贴合,又调整了两次角度,直到从侧面看,指纹的倾斜度与“握刀发力”的姿态分毫不差。贴好后,他没有立刻揭下胶带,而是等了十秒,让指纹更牢固地附着在刀柄的防滑绳上,才一点点将胶带撕下来,只留下那枚属于峻左的“罪证指纹”。
接着,他从风衣内袋摸出一个银色锡纸包,打开后露出半截古巴雪茄——烟身印着金色的品牌标识,和峻左平时抽的一模一样。这是昨天下午他趁峻左午睡时,从其私人烟盒里偷拿的。为了模仿峻左的抽烟习惯,他特意在安全屋用火柴点燃,只抽了一小口就用金属打火机的底部摁灭——峻左从不抽过滤嘴,且习惯用打火机而非烟灰缸掐烟,烟蒂的燃烧面呈不规则的凹陷状,边缘还留着轻微的金属压痕。辛集兴将烟蒂放在花方右脚边约三十厘米处,这个距离刚好符合“抽烟时随手掉落”的自然状态,他还特意用指尖将烟蒂往泥土里按了按,让它看起来更像是被踩过一脚的旧烟蒂。
最关键的“标记”模仿,容不得半点差错。辛集兴记得上个月峻左处理泄密小弟后,现场墙上的血线位于离地一米五的高度,长约三寸,起笔重、收笔轻,线条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那是因为峻左身高一米八,抬手时肘部微屈,发力均匀。他走到铁架左侧的墙面前,先用指尖量好高度,再蘸取花方左肩未干的鲜血——那里的血还带着温热,没有凝固,颜色鲜红,和峻左作案时“新鲜取血”的习惯一致。他屏住呼吸,用右手食指沿着想象中的直线划过墙面,起笔时用力按压,收笔时轻轻抬起,画出的血线粗细均匀,末端带着一丝自然的晕染,和记忆中的“峻左标记”完全重叠。画完后,他还特意用手掌在墙下扇了扇,让血迹快些凝固,避免被夜风刮得模糊。
“哗啦——!”
突然,仓库门口传来一阵碎玻璃滚动的声响,尖锐得像针一样扎进辛集兴的耳朵。他的身体瞬间僵住,蘸着血的手指停在墙上,心脏“咚咚”地撞着胸腔,几乎要跳出来。他缓缓转过身,右手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折叠备用匕首——这把匕首比老周送的那把小一圈,方便藏在腰带里,刀刃上还刻着一个小小的“辛”字,是他刚入队时自己刻的。他盯着门口的阴影,瞳孔收缩到极致,连呼吸都放得极轻,生怕惊动了可能出现的巡逻队或偶然路过的人。
三秒,五秒,十秒……阴影里突然窜出一只灰黑色的老鼠,拖着半截面包屑飞快地跑过地面,钻进了油桶后面的缝隙里,只留下几声“吱吱”的轻响。辛集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后背的冷汗已经浸透了衬衫,贴在皮肤上凉得发疼。他抬手抹了把额角的冷汗,指腹蹭到脸上的血点,才发现刚才紧张时,竟忘了自己指尖还沾着血。
定了定神,他从帆布背包里掏出一个硬纸板做的鞋印模型——这个模型他花了两天时间才做好:先趁峻左换鞋时,用铅笔在纸上拓下他42码军用皮鞋的轮廓,再用硬纸板剪出形状,边缘用砂纸打磨出磨损痕迹——峻左走路习惯左脚外侧用力,鞋印模型的左边缘特意磨得更薄,还粘了一点暗红色的泥土,和峻左常去的码头红泥颜色一致。他将模型套在自己的军靴上,用麻绳在脚踝处缠了两圈固定好,然后沿着仓库门口到铁架的路线迈步:步幅控制在七十厘米(峻左的标准步幅),左脚稍重,右脚略轻,踩出的鞋印深浅不一,完全符合真人行走的状态。走到铁架旁后,他又按照“原路返回”的轨迹踩了一遍,确保鞋印从门口延伸到尸体旁,再“离开”仓库,伪造出峻左“作案后从容撤离”的假象。
做完这一切,辛集兴后退到仓库门口,像老周教他的“复盘法”那样,从旁观者的角度逐一检查现场:
-匕首:刀柄上的指纹位置自然,与“搏斗中握刀”的姿态吻合,刀刃上的血迹方向符合“刺向肩膀”的角度;
-雪茄蒂:烟蒂的燃烧状态、压痕、位置都与峻左的习惯一致,没有留下自己的唾液或指纹;
-血线:高度、长度、力度与峻左的“标记”完全相同,血迹已初步凝固,没有被触碰的痕迹;
-鞋印:步幅、磨损、深浅均匀,路线连贯,没有重叠或断裂的破绽;
-自身痕迹:他用之前擦匕首的手帕,仔细擦去了自己可能留在地面的脚印、油桶上的指纹,连刚才蘸血时滴在地上的两滴血珠,都用脚蹭着泥土掩盖干净。
确认万无一失后,他最后看了一眼挂在铁架上的花方——尸体的姿势扭曲,血迹分布自然,完全像是“峻左复仇式虐杀”的现场。辛集兴的眼神里没有丝毫留恋,只有如释重负的决绝:这一步棋走对了,接下来,就该看雷清荷和峻左狗咬狗了。
他摘下鞋印模型,塞进背包里,又将用过的胶带、锡纸包揉成一团,放进准备好的铁盒里——这些“废料”得找个远一点的地方烧掉,不能留下任何关联。做完这一切,他最后扫了一眼仓库,确认没有遗漏,才猫着腰从后门溜了出去,融入橡胶林的浓黑夜色中。
辛集兴弯腰拎起扔在仓库角落的军绿色夹克,指尖刚触到布料就皱了皱眉——后背和袖口沾着的血渍已经半干,结成暗红色的痂,硬邦邦地硌着皮肤,还混着机油的腥气和仓库的霉味,闻起来格外刺鼻。他抖了抖夹克,几片沾在衣角的碎玻璃“哗啦”掉在地上,那是刚才搏斗时蹭上的,边缘还沾着一点花方的血。
顺着仓库后门的小路往橡胶林走,脚下的碎石子硌着军靴的鞋底,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小路两侧的橡胶树长得密不透风,宽大的叶片在夜风中互相拍打,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有人在暗处窃窃私语。空气里飘着橡胶汁液特有的清苦香气,混着泥土的湿意,却怎么也压不住鼻腔里残留的血腥味——那味道像附骨之疽,缠着他的呼吸,提醒着刚才仓库里的血色与骨裂声。
走了约摸两百米,他停在一棵粗壮的橡胶树旁——树根处有个半米深的土坑,是他三天前趁着雨夜挖的,坑边还堆着些干枯的蕨类植物,用来掩盖坑口。当时他特意选了这个位置:离仓库不远不近,既方便处理证据,又不会被巡逻队发现;橡胶树的根系发达,能快速吸收燃烧后的灰烬,不留痕迹。
辛集兴先把夹克扔进坑里,接着是那根沾着血和锈的钢管、捆绑花方的铁链——铁链上还缠着几根花方的头发,混着干涸的血痂,他用树枝把这些“零碎”扒拉进坑底,确保没有遗漏。然后他走到旁边的灌木丛后,拖出一个五升装的塑料油桶——这是他上周从仓库“借”来的柴油,特意藏在这里,桶盖用铁丝缠紧,防止挥发。
他拧开桶盖,柴油的刺鼻气味瞬间散开来,盖过了橡胶林的清香。他把油桶倾斜,让柴油均匀地浇在坑里的物品上,夹克的布料吸饱了油,沉沉地往下陷。浇完后,他把空油桶也扔进坑,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廉价的塑料打火机——这是他特意买的一次性打火机,用完就能随手扔掉。
“咔哒”一声,打火机的火苗窜了出来,在夜风里微微晃动。辛集兴弯腰,把火苗凑近坑边的夹克衣角——浸了柴油的布料瞬间被点燃,“噗”的一声,淡蓝色的火苗先舔舐着布料边缘,随即“腾”地窜起半米高,橘红色的火舌卷着黑烟往上翻,照亮了周围三米内的橡胶树,树叶上的露水被火光烤得滋滋作响,蒸发成细小的白雾。
火焰里传来“噼啪”的声响:先是夹克布料燃烧的脆响,接着是铁链受热膨胀的“咯吱”声,最后是钢管上的铁锈剥落的轻响。黑烟裹着焦糊味往上飘,辛集兴往后退了两步,站在阴影里看着跳动的火光——火光映在他的脸上,把眼底的红血丝照得格外清晰,刚才复仇时的狠劲还残留在眉梢,却又多了几分疲惫,像紧绷了太久的弦终于松了半分。
复仇的快意像潮水般涌来又褪去,剩下的不是轻松,而是沉甸甸的空落。他想起老周的笑容,想起“我”断过的肋骨,想起花方临死前的绝望眼神——这一切像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让他喉咙发紧。他抬手抹了把脸,指尖蹭到的不知是夜风带来的露水,还是眼眶里打转的湿意。
等坑里的火焰渐渐变小,只剩下一堆黑灰色的灰烬,辛集兴才用树枝把周围的泥土扒拉进坑,将灰烬彻底掩埋,又在上面铺了层干枯的蕨类植物,踩实了泥土,确保看不出任何翻动的痕迹。做完这一切,他最后看了一眼那棵橡胶树,转身往雷朵集团总部的方向走。
凌晨三点的总部,大部分灯光已经熄灭,只有主楼顶层雷清荷的办公室还亮着一盏孤灯,像只窥视的眼睛。宿舍楼道里一片漆黑,应急灯在墙角发出微弱的绿光,把地面的灰尘和墙角的蛛网照得清清楚楚,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和汗味混合的怪异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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