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兴放轻脚步,沿着楼梯往上走,军靴踩在台阶上,只发出极轻的“嗒”声。刚拐过三楼的转角,就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靠在墙边——是“我”,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工装夹克,手里拎着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新军绿色夹克,显然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
“我”的头发有些凌乱,眼底带着明显的疲惫,却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眼神瞬间从担忧转为放松,轻轻叹了口气,往前走了两步,把手里的夹克递过来:“回来了?快换上吧,身上的味太大了。”
辛集兴看着“我”手里的夹克——那是“我”上周用自己的津贴给他买的,布料厚实,袖口还有耐磨的补丁,和他刚烧掉的那件款式一样。他接过夹克,指尖触到布料的温热,心里的空落突然被填了一小块,像寒夜里捧到了一杯热水。
应急灯的绿光幽幽地映在楼道墙上,把“我”的影子拉得老长。“我”靠在冰冷的墙壁上,后背早已被冷汗浸得发黏,手里攥着的干净夹克都被捏出了褶皱。从辛集兴出门到现在,“我”在这里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每听见一次巡逻队的脚步声,心脏都要猛跳一次,指尖不受控制地发抖,连指甲都嵌进了掌心。
看见辛集兴的身影从转角出现时,“我”几乎是立刻站直了身体,快步迎上去,声音压得极低,还带着未散的紧张:“你去哪了?这么久才回来,我还以为……”后面的话没说出口,却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我”怕他被巡逻队发现,怕他失手被花方反制,更怕这桩复仇最终烧到我们自己身上。
辛集兴没接话,只是伸出手接过夹克。他的动作有些迟缓,左手抬到一半时微微顿了顿——想来是刚才握钢管的手还在发酸。旧夹克从肩上滑下来时,领口蹭过下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混着橡胶林的湿霉气扑面而来,呛得他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把旧夹克团成一团,塞进楼道角落的垃圾桶里——那是个即将被清理的“废弃垃圾”桶,明天一早就会被运出总部,彻底消失。
换上干净夹克的瞬间,他似乎松了口气,却又像是卸下了某种伪装。沉默像楼道里的冷空气一样弥漫了半分钟,他才缓缓开口,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的粗绳,每一个字都带着疲惫:“花方死了。”
“我”的呼吸猛地一滞,还没来得及反应,又听见他补充道:“我嫁祸给了峻左。”
“你……你疯了?”“我”的身体瞬间僵住,后背“咚”地撞在墙上,冰凉的瓷砖让“我”打了个寒颤。“我”往前凑了两步,盯着他的眼睛,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震惊,“雷清荷是什么人?他查人的手段有多狠你忘了?上个月那个小弟只是弄丢了一批货,就被他关在地下室打了三天三夜,最后扔去喂了野狗!要是被他查出来……”后面的后果“我”不敢说,只觉得喉咙发紧,连呼吸都带着疼。
“查不出来。”辛集兴打断“我”,语气笃定得不容置疑。他从工装裤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小的锡纸包,打开后里面是一点点黑色的灰烬——正是那半截古巴雪茄的残余。他捏着锡纸包的指尖有些发紧,“我在匕首上贴了峻左的指纹,现场留了他的烟蒂,还画了他标志性的血线,连鞋印都模仿得一模一样,没有任何破绽。”
他顿了顿,眼神柔和了些,避开“我”的视线,落在楼道地面的裂缝上:“而且你忘了?上个月花方抢了峻左在缅甸腊戍的军火渠道,两人在酒桌上差点打起来,雷清荷亲自出面才压下去。现在花方死了,所有人都会觉得是峻左报复,没人会怀疑到我们这两个‘底层小弟’头上。”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眼底的红血丝在绿光下格外清晰,声音里带着压抑已久的委屈和愤怒:“他当初用烧红的铁丝逼你,把你的肋骨都踹断了,你在安全屋疼得直冒冷汗,连饭都吃不下;老周被他们活活打死,眼睛都没闭上……这口气我忍了半年,每天看着花方和峻左在总部耀武扬威,我真怕自己哪天忍不住当场动手。”
“我”看着他泛红的眼眶,那些被刻意尘封的记忆突然涌了上来:审讯室里烧红的铁丝离手背只有一厘米的灼热感,肋骨断裂时的剧痛,安全屋里老周身上凝固的、发黑的血渍,还有他手里攥着的、被血染红的帆布包……那些画面像针一样扎在心上,让“我”的喉咙瞬间哽住。
“我”缓缓点了点头,指尖却依旧冰凉——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清楚地知道,从辛集兴点燃那把火、伪造现场的那一刻起,他们就再也回不去了。这条路一旦踏上,要么把雷清荷一伙彻底扳倒,要么就是同归于尽,没有第三条路可选。
“我”抬手拍了拍辛集兴的肩膀,他的夹克还带着外面的夜寒,却比“我”的手暖和。“接下来……”“我”刚开口,就听见远处传来巡逻队的皮靴声,连忙闭上嘴,拉着辛集兴躲进楼道尽头的阴影里——那里堆着几个废弃的纸箱,刚好能遮住两人的身影。
皮靴声“噔噔”地从面前经过,带着保镖粗重的呼吸声,过了半分钟才渐渐远去。辛集兴和“我”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决绝。他们整理了一下衣服,朝着宿舍的方向走去,应急灯的绿光在身后拉长了他们的影子,像两道并肩前行的、不会回头的轨迹。
“接下来怎么办?”“我”的声音还带着一丝未平的颤意,指尖无意识地攥紧了衣角——新换的工装布料被捏出深深的褶皱,仿佛这样能抓住一点支撑。目光落在辛集兴眼底的红血丝上,既有着对后续计划的询问,也藏着一丝对未知风险的隐忧。毕竟雷清荷的手段狠辣,上个月不过是丢了一箱军火,就把负责押运的小弟吊在仓库外晒了三天,最后还是峻左求情才留了条命。
辛集兴抬手摩挲了一下胸口——那里贴身藏着老周留下的桃木牌,荷花瓣的刻痕硌着掌心,像是在给他定心。他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冷冽的笑,那笑意从嘴角蔓延到眼底,却没半分暖意,反而像橡胶林深处的寒冰:“等着看戏就行。”
他往走廊深处挪了两步,背靠着冰凉的墙壁,声音压得更低,却字字清晰:“你忘了雷清荷的性子?他最是疑心重,又护短得厉害。花方是他亲口认的义子,死得这么惨,他必定会让手下掘地三尺地查。但峻左和花方的仇早就摆上台面了——上个月在‘夜来香’赌场,花方抢了峻左的缅甸军火商,两人差点动枪,还是雷清荷拍了桌子才压下去。”
辛集兴顿了顿,想起三天前他故意在峻左面前“抱怨”花方“抢功劳”,当时峻左气得把雪茄摔在地上,骂了句“迟早弄死这杂碎”。他眼底闪过一丝算计:“现在现场的证据全指着峻左,加上他们俩的旧怨,雷清荷只会认定是内斗。到时候他们狗咬狗,我们正好趁乱摸进雷清荷的书房——老周说过,他的核心账本八成藏在那里。”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下意识地摸了摸内袋里的笔记本——那上面记着老周留下的零星线索,其中就提到“雷清荷书房第三层抽屉,有暗格”。之前一直没机会靠近,现在倒是借了这桩命案,有了可乘之机。只是……“万一雷清荷查得太细,发现指纹或烟蒂有问题呢?”
“不会。”辛集兴摇了摇头,语气笃定,“指纹是我用胶带精准拓的,连指节的弧度都和峻左握刀时一模一样;烟蒂我特意抽了一口,模仿他‘只抽三分之一就掐灭’的习惯;血线的高度和力度,跟他上次处理泄密小弟时的痕迹分毫不差。再说,雷清荷本就偏心峻左,却又护着花方,查到最后只会各打五十大板,绝不会往我们这些‘底层人’身上想。”
他的话刚落,楼道尽头突然传来“噔噔噔”的急促脚步声,像密集的鼓点砸在水泥地上,伴随着保镖粗犷的大喊:“都出来!花哥不见了!雷总要所有人立刻到前厅集合!迟到的按叛处理!”
那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狠劲,撞在楼道的墙壁上,回声嗡嗡作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显然,花方失踪的消息已经传到了雷清荷耳朵里,这位“雷总”已经动了怒。
辛集兴和“我”对视一眼,无需多言,彼此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冷静和默契。“我”理了理皱巴巴的衣领,把内袋里的笔记本往更深处塞了塞;辛集兴则摸了摸腰间的备用匕首,确认位置隐蔽,然后朝着“我”微微点头——那是“沉住气,按计划来”的信号。
两人并肩朝着前厅走去,军靴踩在台阶上,发出“嗒嗒”的轻响,节奏一致,像两道同步的节拍。走廊两侧的应急灯泛着幽幽的绿光,把他们的影子投在墙上,时而拉长,时而缩短,像两个沉默的战士。
路过走廊的窗户时,“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外面——玻璃上蒙着层薄灰,外面的橡胶林在夜色里凝成一片浓黑的剪影,枝桠被夜风刮得来回晃动,像无数只伸向楼内的手。远处仓库的方向静悄悄的,仿佛刚才那场血色复仇从未发生过。可“我”知道,那里的铁架上还挂着花方的尸体,地上的血迹和伪造的痕迹,正等着成为引爆雷朵集团内斗的导火索。
前厅的方向已经传来了嘈杂的人声——有保镖的呵斥声,有底层小弟的窃窃私语声,还有雷清荷专属的紫檀木拐杖“笃笃”敲地的声音。辛集兴放缓了脚步,凑近“我”耳边低语:“记住,少说话,多观察。看峻左的反应,也看雷清荷的态度。”
“我”点了点头,攥紧了手心——那里因为紧张渗出了冷汗,却也因为即将到来的变局,燃起了一丝隐秘的期待。这场由复仇点燃的风暴,我感觉是要开始席卷雷朵集团的心脏了。
清晨六点的阳光刚翻过橡胶林的山头,透过雷朵集团总部顶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在地板上投下一道斜长的光带。雷清荷坐在酸枝木书桌后,面前摆着一套珍藏的紫砂茶具——壶是民国时期的老物件,杯壁薄得像蝉翼,里面盛着刚沏好的普洱,茶汤红浓透亮,飘着淡淡的枣香。他左手捏着茶宠,右手端着茶杯,指尖轻轻摩挲着杯沿,眼神半眯着,透着几分晨起的慵懒,这是他几十年来雷打不动的早茶习惯。
“咚、咚、咚——”急促的敲门声突然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带着失魂落魄的慌乱。雷清荷皱了皱眉,语气不悦:“进。”
门被猛地推开,仓库管理员老王跌跌撞撞地冲进来,脸色惨白如纸,嘴唇哆嗦着,连敬礼都忘了:“雷、雷总!不、不好了!花、花哥他……他死在废弃润滑油仓库了!”
“你说什么?”雷清荷手里的茶杯猛地一顿,茶汤溅出几滴,落在酸枝木书桌上,留下深色的印子。他原本松弛的眼皮瞬间绷紧,眼神里的慵懒荡然无存,只剩下骇人的锐利。
老王吓得腿一软,差点跪倒在地,结结巴巴地重复:“是真的!我早上去仓库检查线路,就看见花哥被绑在铁架上,浑身是血,已经没气了!”
雷清荷的脸“唰”地一下沉了下来,比书桌后的紫檀木屏风还要阴沉。他猛地抬手,将手里的紫砂茶杯狠狠砸在地上——“啪”的一声脆响,茶杯瞬间摔得粉碎,青瓷碎片溅得四处都是,滚烫的茶汤洒在地板上,冒着袅袅的白汽。“废物!”他低吼一声,声音里的暴怒像要喷出来,“还愣着干什么?带我去现场!”
旁边的保镖连忙上前,递上他的黑色拐杖——杖头是纯金打造的龙头,刻着精细的鳞纹,是他从缅甸军火商手里换来的宝贝。雷清荷一把抓过拐杖,起身时动作快得不像个年过六十的人,龙头拐杖拄在地板上,发出“笃笃”的闷响,每一下都像敲在所有人的心上。
车队浩浩荡荡地驶向后山仓库,黑色的越野车在土路上扬起漫天尘土。雷清荷坐在副驾驶座上,脸色铁青,双手紧紧攥着拐杖,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连呼吸都带着压抑的怒火——花方虽然没什么真本事,但胜在听话,又是他亲口认的义子,如今死在自己的地盘上,这简直是在打他的脸。
仓库门口早已围满了人,手下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看到雷清荷的车队过来,连忙让出一条道。雷清荷拄着拐杖,一步步走进仓库,刚迈过门槛,一股浓重的血腥味就扑面而来,混着机油的腥膻和霉味,呛得他皱了皱眉。
视线越过人群,直接落在仓库中央的铁架上——花方被呈“大”字绑在上面,四肢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显然已经断裂,浑身的衣服被血浸透,暗红色的血顺着铁架往下淌,在地面汇成一小滩黑褐色的污渍。他的眼睛圆睁着,瞳孔放大,脸上还留着未干的泪痕,嘴角挂着一丝凝固的血沫,死状凄惨得让人不忍直视。
雷清荷的呼吸猛地一滞,拐杖在地上狠狠一顿,龙头杖头砸出一个浅坑。他的目光缓缓移动,先是落在铁架旁的墙上——那里有一道三寸长的血线,起笔重、收笔轻,线条笔直得像用尺子量过。接着,他的视线扫到地上的匕首,刀柄缠着黑色的防滑绳,正是峻左常用的款式;匕首旁边还躺着半截古巴雪茄,烟身印着金色的品牌标识,烟蒂的燃烧面呈不规则凹陷,是峻左标志性的掐烟方式。
“是峻左干的!”雷清荷咬牙切齿地吐出这句话,声音里的杀意几乎要将空气冻结。他的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扫过周围的手下,“谁不知道他和花方为了缅甸腊戍的军火渠道,斗了半个月?上周在‘夜来香’赌场,两人差点动枪,要不是我拦着,早就出人命了!”
旁边的手下们纷纷低下头,没人敢反驳一个字。
二把手阿坤偷偷抬眼瞥了一眼地上的雪茄蒂——那确实是峻左每天必抽的牌子,他上周还帮峻左从黑市进了一箱;墙上的血线更是熟悉,上个月峻左处理完泄密的小弟后,现场也有一道一模一样的血线。加上两人明晃晃的矛盾,所有证据都像指向峻左的箭头,没有丝毫偏差。
“把峻左给我抓起来!”雷清荷的怒吼声在仓库里回荡,震得屋顶的灰尘簌簌往下掉,“不管用什么方法,我要他说出为什么杀花方!要是敢狡辩,就把他的四肢也打断,扔去喂橡胶林里的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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