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人听了半天没动静,见他似乎开始轻微打鼾,以为他睡着了,便起身拿来一件斗篷,刚要给他盖上,忽听“嗖”的一声,宝玉把斗篷掀到了一边,仍旧闭着眼睛假装睡觉。
袭人心里明白他的意思,便点了点头,冷笑说道:“你也别生气了,从今以后我就当个哑巴,再也不说你一句,好不好?”
宝玉忍不住坐起身来问道:“我又怎么了?你又来劝我。你劝我也就算了,刚才也没见你来劝我,一进门你就不理我,赌气睡了。我还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这会儿你又说我生气了。我什么时候听见你劝过我了?”
袭人道:“你心里还不清楚吗?还要我说出来!”
此时正闹着,贾母派人叫他吃饭,他才往前面来。随便吃了半碗,又回到自己房中。只见袭人在外间炕上睡着,麝月在旁边玩骨牌。
宝玉一向知道麝月与袭人交好,因此也不理她,揭起帘子径直往里间去。
麝月只得跟着进来。宝玉便让她出去,说不敢打扰她们。麝月笑着出来,唤两个小丫头进来。
宝玉拿一本书,看了半天,觉得口渴,抬头看见两个小丫头在地下站着,其中一个年纪稍大,长得十分水灵。
宝玉便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叫蕙香。宝玉便问是谁起的名,她说原来是芸香,是花大姐姐改的。
宝玉说:“应该叫‘晦气’才对,叫什么蕙香!”
又问她几个姊妹,她说四个。宝玉问她是第几个,她说第四。宝玉说:“明儿就叫‘四儿’,别再叫什么蕙香、兰气的,配不上你这好名好姓。”一面说,一面让她倒茶来喝。外面间屋里的袭人和麝月听了,忍不住抿嘴而笑。
这一天,宝玉不太出门,也不和姐妹们、丫头们嬉笑打闹,自己闷闷不乐,只是偶尔拿起书来解闷,或者写写画画;他也不使唤其他人,只让四儿在身边伺候。没想到这个四儿是个极其聪明伶俐的丫头,见宝玉重用她,便想尽办法来讨好宝玉。
到了晚上吃过饭后,宝玉因为喝了两杯酒,眼睛迷离,耳朵发热,要是在往常,袭人她们会在旁边,大家有说有笑,气氛热闹,但今天却冷冷清清,只有他一个人对着油灯,感到十分无趣。想要把她们赶走,又怕她们得意忘形,以后更加频繁地劝诫自己;若是拿出主子的威严来震慑,又似乎太过无情。
宝玉无奈之下,只能横下心来,权当她们不存在,反正日子总是要过的。他便当作她们已经不在身边,心中毫无挂念,反而能悠然自得。于是,他吩咐四儿剪烛烹茶,自己则捧起《南华经》阅读。正读到《外篇·胠箧》这一章时,文中写道: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
大意为:所以,如果摒弃圣智,大道之行,大盗的行为就会停止;毁坏珍贵的玉器,丢弃宝贵的珍珠,小偷小摸的行为就不会发生;焚烧印信,打破玉玺,百姓就会变得朴实无华;打破斗斛,折断秤杆,百姓就不会再争斗;废除天下所有的圣明法度,百姓才可以开始和他们讨论评议。扰乱音律,销毁竽、瑟等乐器,堵住师旷的耳朵,天下人的听觉才开始各显其能;消灭文采,离散五彩,粘住离朱的眼睛,天下人的视觉才开始各尽其明;毁坏钩弧和墨线,丢弃圆规和曲尺,折断能工巧匠倕的手指,天下人的技巧才开始得以各自发挥。
宝玉阅读到这里,兴趣盎然,借着酒意上头,不由自主地拿起笔来继续写道: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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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为:焚烧花朵、驱散麝香(花意指袭人,麝意指麝月),这样闺房中的女子们才开始感受到规劝的重要性;摧毁了宝钗那超凡脱俗的姿容,熄灭了黛玉那聪慧敏锐的心灵,丧失了真挚的情感,于是闺阁中美与恶的差异也变得模糊了。她们若能感受到这份规劝,就不会有彼此疏远的忧虑了;若摧毁了宝钗的仙姿,就不会再有痴恋之心;若熄灭了黛玉的灵窍,也就不会有才情横溢的情感了。那宝钗、黛玉、袭人、麝月,都是张开罗网、挖好陷阱的诱饵,用来迷惑、纠缠、陷害天下之人啊。
写完后,他放下笔准备睡觉。头刚碰到枕头,就立刻陷入了沉睡,整个晚上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直到天亮才醒来。翻身查看时,发现袭人穿着衣服躺在被子上。宝玉已经把昨天的事情抛诸脑后,便轻轻推推她说:“起来吧,好好睡在床上,小心着凉了!”
原来,袭人见宝玉不分昼夜地与姐妹们嬉闹,心想直接劝说他恐怕难以改变,于是决定用温柔的方式来提醒他,心想他最多不过半天或一会儿就会恢复常态。没想到宝玉一整天都没有回来,袭人自己反倒没了主意,整夜都没能好好睡觉。现在突然看到宝玉这样,料想他已经心意回转,便索性不去理他。
宝玉见她不理睬自己,便伸手去帮她解衣扣,刚解开几个,就被袭人用手推开了,并且自己又把扣子扣上了。宝玉没办法,只好拉着她的手笑道:“你到底怎么了?”
连续问了几声,袭人睁开眼说道:“我也没什么。你睡醒了,就自己到那边房间去梳洗,再迟就来不及了。”
宝玉问:“我要去哪里?”
袭人冷笑了一声说:“你问我,我哪里知道?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从现在开始,咱们两个各走各的路,省得整天吵吵闹闹,让别人看笑话。反正那边腻味了,这边还有‘四儿’‘五儿’来伺候你。我们这帮人,可真是白白‘玷污了好名声好姓氏’了。”宝玉笑道:“你今天还记着那事!”袭人说:“我记一百年呢,可不像你,把我的话当耳边风,晚上说了,早上就忘得一干二净。”宝玉见她满脸娇嗔,心中爱意难挡,便从枕边拿起一根玉簪,用力一折两段,说道:“我要是再不听你的话,就如同这根玉簪一样!”袭人连忙拾起玉簪,说道:“大清早的,这是何必呢!听不听的有什么要紧,也值得你发这么大脾气。”宝玉道:“你哪里知道我心里有多着急。”袭人笑道:“你也知道着急啊,那你知道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吗?快起来洗脸去吧。”说着,两人这才起身梳洗。
宝玉前往上房之后,不料黛玉走了进来,发现宝玉不在房里,便随手翻阅起桌上的书籍来。恰巧,她翻到了昨天那本《庄子》。读到宝玉续写的地方,黛玉不禁又气又好笑,情不自禁地也拿起笔来,续写了一首诗,内容如下:无端弄笔是何人?作践南华庄子文。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
大意为:究竟是谁如此轻率地舞文弄墨?竟肆意糟蹋了庄子这部南华经的文字。非但不反省自己缺乏见识,反而用恶语去责怪他人!
(编者注:在《红楼梦》诸版本中,庚辰本、舒序本、蒙古王府本、戚蓼生序本、通行本,都写作“作践南华《庄子因》”,而程伟元、高鹗本和甲辰本则写作“作践南华庄子文”,很多人都认为应该是明末清初的林云铭《庄子因》一书,并且“因”字压韵。
但是编者认为此处是“因”不是《庄子因》。因为通篇都在讲《庄子》,不可能这里凭空出现《庄子因》,畸笏叟在庚辰本中批到:“壬午九月,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
此处基本所有人都在认为畸笏叟说的是《庄子因》,所以没人了解该话的意义。编者认为这里畸笏叟并没有说小说《庄子因》,而是在说“下文要叙说作践庄子的原因”。这样畸笏叟的话就能解释的通了。
所以原句应该翻译成“这是作践南华庄子的原因”而不是《庄子因》的书。因为《庄子因》是同时代的书,而《红楼梦》故事背景要早于《庄子因》,所以在《红楼梦》中出现《庄子因》,有一种时代的不协调感。
正因如此,在以后的程高本中程伟元、高鹗才对此做出更正,为避免观众产生歧义,所以将“因”改成“文”。
至于压韵方面,如果按照《洪武正韵》,“文”字也是押韵的,所以我这里采用了“文”字来解释而不是“因”。)
写完后,他便前往上房去拜见贾母,之后又去到王夫人那里。
没想到凤姐的女儿大姐儿生病了,家里正忙着请大夫来把脉诊断。大夫看过后说:“恭喜夫人、奶奶们,小姐的发烧是出疹子的前兆,不是别的病。”
王夫人和凤姐听后,连忙派人询问:“情况乐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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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回答说:“虽然病情严重,但过程是顺利的,不用太担心。关键是要准备好桑虫和猪尾巴这两样东西备用。”
凤姐一听,立刻忙碌起来。她一边安排打扫房屋以供奉痘疹娘娘,一边吩咐家人避免煎炒等容易上火的食物,同时命令平儿准备铺盖衣物,让贾琏与她分房居住,以免传染。她还拿来大红布料,给奶妈、丫头等亲近的人裁剪新衣。
此外,外面也打扫出干净的房间,款待两位大夫,让他们轮流把脉开方,连续十二天都不让他们回家。贾琏只好搬到外面的书房去斋戒,而凤姐和平儿则跟随王夫人每天供奉痘疹娘娘。
那个贾琏,一旦离开了凤姐,就总想找点事做。独自睡了两个晚上后,他便感到异常难耐,于是暂且挑选了几个清秀机灵的小厮来发泄欲望。
不曾想在荣国府中,有一个极其不争气、酗酒的厨子,名叫多官,因为他性格懦弱无能,大家都戏称他为“多浑虫”。
多浑虫的父母早年为他在外娶了一个媳妇,如今这媳妇大约二十岁左右,长得颇为标致,凡是见过她的人无不心生爱慕。她天性轻佻,最喜欢拈花惹草,而多浑虫对此却毫不在意,只要有酒有肉有钱,他就对其他事情一概不闻不问。
因此,荣国府和宁国府中的人都有机会与她沾染。由于这位媳妇长得异常美貌,行为又极其轻浮,所以众人都称呼她为“多姑娘”。
现在,贾琏在外面饱受煎熬,以前他也曾见过这位媳妇,被迷得神魂颠倒,只是因为在家里害怕厉害的妻子,在外面又顾忌着宠爱的男宠,所以一直没有得手。
那位多姑娘其实也对贾琏有意,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如今听说贾琏搬到了外书房住,她便常常没事也找借口过去招惹他。这让贾琏像饥饿的老鼠一样难以忍受,不得不和心腹的小厮们商量,共同策划如何遮掩此事并寻求机会,甚至承诺给他们金银财宝。
小厮们哪有不答应的道理,况且他们和这位媳妇都是好朋友,一说就同意了。
到了深夜二更时分,多浑虫醉倒在炕上,贾琏便趁机溜过去与她相会。一进门看到她那模样,贾琏早已魂飞魄散,连情话都来不及说,就开始宽衣解带亲热起来。
谁知这位媳妇天生有一种特别的魅力,一旦被男人靠近,就觉得全身筋骨酥软,让男人仿佛躺在棉花上一样;再加上她那放荡的言行,简直比娼妓还要诱人,哪个男人到了这种地步,还会顾惜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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