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薛姨妈收到薛蝌寄来的信后,便叫来一个小厮问道:“你听见你大爷说,他到底是怎么把人打死的?”
小厮回答道:“小的也没听得太清楚。那天大爷跟二爷说……”说着,他回头看了一看,见四周没有人,才继续说道,“大爷说,自从家里闹得特别厉害,大爷心里烦闷了,所以就打算去南方进货。那一天,他想去约一个人同行,那人住在咱们城南二百多里外的地方。大爷去找他时,碰巧遇到了之前和大爷关系很好的蒋玉菡,他正带着一些小戏子进城。大爷便和蒋玉菡在一家铺子里吃饭喝酒。吃饭时,那个店里的伙计老是拿眼睛瞟蒋玉菡,大爷就生气了。后来,蒋玉菡走了。第二天,大爷就请之前约的那个人喝酒,酒后想起头一天的事,便叫那个伙计来换酒。伙计来迟了,大爷就骂了起来。那个人不服气,大爷就拿起酒碗朝他打去。谁知道那个人也是个无赖,竟把头伸过来让大爷打。大爷拿起酒碗就砸了他的脑袋一下,那人顿时头破血流,躺在地上,一开始还骂,后来就不出声了。”
薛姨妈问道:“怎么也没人劝劝吗?”
小厮回答道:“这个大爷没说,小的也不敢乱说。”
薛姨妈说:“你先去歇歇吧。”小厮答应了一声,便出去了。
于是薛姨妈亲自去见王夫人,请王夫人转求贾政帮忙。
贾政问清事情的前后经过后,也只好含糊地答应了,只说等薛蝌递上状子,看看他所在的县如何批示后再做打算。
在这边,薛姨妈又去当铺典当了一些物品换来银子,随后吩咐一个小厮赶忙去办事。三天之后,果然有了回音。薛姨妈收到回信后,立刻叫来一个小丫头,让她去通知宝钗,自己则匆忙赶来查看。
只见信上写着:我带着银两去衙门打点,把上下相关人员都打点了一遍。哥哥在监狱里也没受太多苦,请太太放心。只是这里的人特别刁钻难缠,死者的亲属和相关见证人都不肯配合,就连哥哥请来的那个朋友也帮着他们那边。我和李祥都是初来乍到,对这里人生地不熟,还好幸运地找到了一位靠谱的先生。我们答应给他银子,才请他给我们出了个主意,说是得把和哥哥一起喝酒的吴良拉进来,想办法花钱把他保释出来,再给他些钱,让他去跟那些人周旋调解。要是他不答应,就说张三是被他打死的,把责任明着推到这个外来人身上,他肯定承受不住压力,到时候事情就好办了。我按照先生说的做了,果然把吴良弄了出来。现在我们在花钱收买死者的亲属和见证人,还重新写了一份诉状。前日把诉状递上去了,今日批复就下来了,看看诉状的底稿就知道了。
于是又看诉状的底稿,内容为:具呈人某某,呈报此状是为替遭遇飞来横祸的兄长伸张冤屈之事。我亲生胞兄薛蟠,原籍南京,现寄居在西京。在某年某月某日,他备好本钱前往南方做买卖。才走了没几天,家中的奴仆就送信回来,说兄长惹上了人命官司。我一听,赶忙前往官府。到了那里才知道,兄长是误伤了姓张的人,已经被关进了监狱。
据兄长哭着告诉我,他和那张姓之人原本素不相识,也没有任何仇怨。那天只是偶然因为换酒的事情起了点口角,兄长一气之下把酒泼在了地上。恰好这时,张三低头去捡东西,兄长一时失手,那酒碗就误打在了张三的卤门上,张三就这么死了。官府将兄长拘押审讯。兄长因为害怕受刑,就承认了是斗殴致人死亡。
好在官府老爷仁慈,知道这里面可能有冤情,所以案子还没有最终定下来。可兄长现在被关在牢里,要是他自己写状纸申诉辩解,又违反了律例。我念及兄弟手足之情,便冒着杀头的危险代兄呈上此状。恳请官府老爷大发慈悲,准许我的呈请,把相关证人提来当面质问审讯。要是能开这个恩,那对我们家来说,可真是恩同再造啊。我们全家都会永远感激鸿恩大德,这份感激之情永远不会断绝。我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恭敬地呈上这份状纸。
批复内容为:在尸体现场进行检验时,证据确凿。并且,在审讯过程中并未对你兄长使用刑罚,而你兄长自己承认了因斗殴致人死亡的罪行,相关供词已在案卷中记录。如今你从远方赶来控告,并没有亲眼目睹案发经过,怎么能凭空捏造事实、胡乱控告?按照情理,你本应受到治罪,但考虑到你是出于对兄长的深厚情谊才这样做,姑且宽恕你。你所提出的不予批准。
薛姨妈听到这里,着急地说道:“这么说来,人不是救不回来了吗?这可怎么办才好啊!”
宝钗安慰道:“二哥写的信还没看完,后面还有内容呢。”说着,她又接着念道:“如果有重要的事情,问一问送信的人就知道了。”
薛姨妈赶忙向来送信的人询问,送信的人说道:“县里早就知道咱们家底殷实,非得在京城里找个有头有脸、能说得上话的人疏通关系,再送上一份厚重的礼物,这样案子才能重新审理,从轻发落。太太现在必须赶紧去办,要是再拖延下去,恐怕大爷就要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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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姨妈听闻此事后,便打发小厮离开,紧接着就亲自前往贾府,向王夫人详细说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恳请贾政帮忙。
贾政表示,他愿意出面托人向知县说情,但坚决不肯提及用钱财来疏通关系。薛姨妈担心这样做可能没有用,于是便请求凤姐和贾琏出面,最终花了几千两银子,才成功买通了知县。与此同时,薛蝌那边的事情也就顺利了。
随后,知县挂出告示,升堂审案,传齐了所有相关的邻居、保人、目击者以及死者的亲属等,又从监狱里将薛蟠提了出来。刑房的书吏们逐一核对并点名。
知县先让地保再次确认最初的供词,接着又传唤了死者的母亲张王氏以及死者的叔叔张二进行问话。
张王氏一边哭泣一边禀告道:“小人的丈夫叫张大,住在南乡,十八年前就死了。大儿子和二儿子也都先后死了,只留下这个如今也惨遭不幸的儿子,名叫张三,今年二十三岁,还没娶媳妇呢。因为家里穷,养活不起他,就让他在李家店里当伙计。那一天中午,李家店里派人到我家来叫我,说‘你儿子被人打死了’。我的青天大老爷啊,我当时就吓死了。等我跑到那里,只见我儿子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还在喘气,问他话也说不出来,没过多久就断了气。我当时就想抓住这个小杂种跟他拼命。”
这时,众衙役齐声吆喝,制止了张王氏。张王氏连忙磕头说:“求青天大老爷为小民伸冤啊,小人就只这一个儿子了。”
知县于是吩咐道:“带下去。”
接着,他又让人把来自李家店的人叫上来,问道:“那张三是你店里的佣工吗?”
李二回答说:“他不是佣工,是在店里负责端茶递酒的。”
知县又问:“那天在命案现场,你说张三是薛蟠用碗砸死的,你亲眼看到这一幕了吗?”
李二回答说:“我当时在柜台那边,听到客房里有人要酒。没过多久,就听到里面喊‘不好了,出事了,有人被打伤了’。我赶紧跑进去,只见张三躺在地上,已经说不出话来。我立刻喊来地保,并派人去通知他母亲。至于他们到底是怎么打的,我确实没看见,大人要是想弄清楚,可以问问当时在场喝酒的人就知道了。”
知县听后,严厉地斥责道:“在第一次审问时,你的口供可是说亲眼见到的,怎么现在又说没看见?”
李二连忙解释说:“大人,前日我吓得昏了头,所以胡说了几句。”
这时,衙役又大声吆喝了一声,以示威严。
知县随即传唤吴良,问道:“你当时是否和薛蟠他们一同饮酒?”接着又追问,“薛蟠究竟是如何动手伤人的?你必须如实陈述。”
吴良战战兢兢地回答:“大人,那日我本在家中,薛大爷突然差人唤我去饮酒。席间,薛大爷嫌酒质不佳,要求更换,但张三不从。薛大爷一怒之下,将酒泼向张三,不知怎的,酒碗就撞到了张三的头上。这些都是我亲眼所见,绝无虚言。”
知县闻言,怒斥道:“一派胡言!前日在验尸现场,薛蟠自己都承认是用碗砸死的张三,你既说亲眼所见,为何今天说的话跟上一次不一样?来人,掌嘴!”
衙役们应声而动,正欲执行,吴良连忙跪地求饶:“大人明鉴,薛大爷确实没有与张三打架,只是酒碗不慎脱手,才碰到了张三的头上。恳请大人再审问薛蟠,以明真相,这便是最大的恩典了。”
知县让人把薛蟠提上来,问道:“你和张三到底有什么仇怨?他究竟是怎么死的?你要如实招供。”
薛蟠说:“求太老爷开恩啊,我真的没打他。就因为他不肯换酒,我一气之下就拿酒泼他,没想到一时失手,酒碗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脑袋上。我马上就用手去捂他的伤口止血,哪知道根本止不住,血流得太多,没过一会儿他就死了。前日在验尸现场,我怕太老爷要打我,所以才说是用碗砸他的。只求太老爷开恩啊!”
知县听后,大声喝道:“你这个糊涂虫!本县问你用什么砸的他,你就供认说是因为恼他不换酒才砸的,今天又供认说是失手碰的。”知县故意装出要打要夹的样子吓唬他,可薛蟠还是一口咬定之前的说法。
知县吩咐负责验尸的仵作,让他按照前日在尸体停放现场实际检验所见的伤痕情况,如实填写报告并呈报上来。
仵作赶忙上前禀报说:“大人,前日我仔细检验了张三的尸体,发现他身上并没有其他明显的伤痕,只是在头顶卤门处有一处由瓷器造成的伤。这处伤口长一寸七分,深五分,伤口处的皮肤已经裂开,而且卤门处的骨头比较脆弱,也裂开了三分。经过仔细勘验,这确实是磕碰造成的伤。”
知县接过报告,与之前记录的尸格进行仔细核对,发现内容相符。其实他心里早清楚书吏把伤情写轻了,不过他也没打算深究驳斥,只是随便地让相关人员画押确认供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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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张三的妻子张王氏突然放声大哭,边哭边喊道:“青天大老爷啊!前日我听别人说,我儿子身上还有好多处伤,怎么今天这报告上就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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