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十分钟意兰兰。
我另有想法,我觉得兰兰给我一种安全感,我喜欢那种安全感。年纪大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兰兰不舒服了很久。
她说:“我认为你父母不喜欢我。”
“咄!”我笑,“你要他们喜欢你做甚,你嫁的又不是他们,你嫁的是我!我俩情投意合,不就行了?”
“虽然如此——”
“兰兰,做人不可以太贪心,你怎可以赢得全世界的人心?况且我父母又没有不喜欢你,公婆对媳妇,不过如此了,是不是?”
“是的,但是他们也不见得特别开心。”
“特地跑了这么一趟来看你,你还不够面子?他们早有两个媳妇了,习惯以后,当然没那么热情。”
但是兰兰仍旧闷闷不悦。
我有点累。对于兰兰,像对个孩子,事事要哄,要说好话,要解释,久而久之,不能说不累,何止累,简直厌。她那年纪——也应该懂事一点了。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了君情,她的熟人情,懂世故,玲珑磊落——唉。
兰兰说:“我喜欢住这里,我不喜欢做移民。”
言下之意,她不爱跟爸爸妈妈柱,也不想见他们,因为他们不喜欢她,因为她不至于笨到那个地步——不受欢迎而仍然去迎合公婆。
现在的媳妇都不大努力于家庭关系,幸亏也都尽可能避免发生磨擦,像我们,最多一年才见一次父母都可以,他们不会介意。
想想也真是,把儿子养了这么大,教育成材,然后他们结了婚,就宣布从儿子的地位退居变为人家的丈夫。这或许是自然而然的转变,但是到底想起来,还是怪怪的。
我无意与兰兰讨论家庭伦理问题,于是把话题拉扯了开去,说到屋子漆什么颜色之类的。
我很奇怪父母居然会喜欢君情,也许她外表看上去不像人家的小老婆,像不像小老婆是一回事,毕竟她是一个拿得出去的女人。
后来我就没有再见到她。我想如果我要见她,不会是难事,我心中常常有一个想见她的念头!一种并不容易打灭的念头,很强烈的。
有一次乘渡过海,我坐在后排“不准吸烟”处,前排有个女人,我始终疑心是她,因为那背影像极了,使我颇为紧张了一阵子。我很希望是她,我们可以打个招呼,故此很想等她回转头来,来一个意外的喜悦。
然而她终于转过头来了,下船的时候她站了起来,却不是君情,不但不是,而且也没有什么相似之处,腿太短,皮肤也不好。
我默默的不出声,后来也跟着人潮下了渡轮,做了我该做的事。
后来我就忍不住打个电话给她,她出去了,女佣人追问我是谁,我犹疑了半响,没有说名字,就搁下了话筒。
可是我接了电话,倒是她打来的,她问我:“王医生,是你找我吗?”那声音是很平常。
我想否认,但是红了脸,因为打过电话的确是我,但她是怎么猜得到的呢?
“我无非是找个机会来打扰你罢了。”她笑着说,“当然你不会打电话给我。”她还替我挽回面子。
我就明人面前不讲假话,坦白的承认了,我说:“是我。”
“有事?”
“不过是问问你怎么了。”我笑说,“你好吗?”
“好,谢谢。”她答。
我不愿意放下电话,她也不愿意放下电话(抑或只是客气?)
我忽然说:“那一日,我在过海小轮上仿佛看见了你,可那人转了头过来,却不是你。”
“是吗?”她说,“大概像我的人很多。”
我用手帕擦着手心的汗,电话筒夹在肩膊上,我说:“你有空,我们或者可以见个面。”
“可以呀,是不是要亲手向我递请帖?”
“请帖?”
“结婚帖子。”她说。
“不不……没那么快呢。”一语提醒了我是有妻室的人(未婚妻室),汗淌得更厉害了。
“下了班,我在你们医院不远处的酒店大堂等你,如何?喝一个茶。”她说。
“好好。就是今天?五点半。”我说。
挂了电话,我觉得一个人存心要犯罪是容易的,而且犯了罪之后,居然还有种轻松愉快的感觉,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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