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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新土地的开发计划四(第1页)

尽管现在大规模的移民不现实,朝廷还是采取了一系列鼓励移民的措施:后年起,五省开始举行乡试,凡已经落户并足额缴纳赋税的读书人,都可以参加;会试单独给名额,总共50个;以前在内地因为抗税、嫖娼等原因被除名的士子到那里可以重新参加考试;甚至因为犯错被免官的官员也可以申请前往任职,只要连续十年考核合格,就可以申请内调;考虑到疆域实在过于广大,乡试时间定在三月,由布政司主持,朝廷暂不遣官。

汉昌、仁寿、永和等省,普通人前往,成年男女授田五顷,未成年授田一顷,均免税五年,这项政策十年内有效,以后这里的田税定为内地的一半,这是定制;景泰、清宁两省,普通人前往,授田数相等,但是免税一年,三年内有效,以后这里的田税与内地一致。

前往戍边的将士均可携带家属,授田在此基础上翻倍。

这些土地为世业田,身终不还;但是不许买卖,如果离开,由政府回收。

大家都不明白太后为什么这样制定。

汪舜华解释:“汉昌等省,或干旱少雨,或地形复杂,土地也比较少,不能养活大量人口;景泰、清宁两省,都有大片平原,而且雨热丰沛,一年三熟,是天然的大粮仓,可以吸附大量的人口。”

道理大家知道,问题是为什么做出这样的时间限制?

饥饿营销大家没听过,但求而不得的东西最好,大家是明白的。

果然,这项政策一出,普通人还在犹豫到底去不去,去哪里;曾经被剥夺功名的读书人兴奋的搓手准备前往未知的土地寻找未来——汪太后特别声明,因为距离太远,不用去当地报名;只要到礼部报名时选择用新省就行,当然前提是要到新省任满十年,才能内调。

另外一项重大的措施就是以后除非非杀不可的,其他的犯罪分子一律改为流放,近一点的台湾海南,打50板子;远一点的就是其他几个省,打100板子,当然如果有一个家属愿意跟着你去,就少打十板子。去那里开垦土地,达到标准就可以回乡。

现在全国人口破亿,耕地不过900万顷,人均不到十亩,而且在一些人多地少地区更是捉襟见肘。

“耕者有其田”,这是自古以来农民的梦想,也是汪舜华的梦想。

好在这种梦想,并不完全是空想,而是已经有过实践——均田制。

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这种土地制度和兵役紧密相连。北魏初年,鉴于北方长期战乱,为保证国家赋税来源,北魏政府把掌握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这也就是府兵制。

只是唐朝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受到严重破坏,最终被两税法取代。

而今,明朝在新的国土上施行均田法,与历史上的有所不同:只需要缴纳田赋,不需要承担兵役;而且授田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虽然最初领的土地很多,但以后随着人口的繁衍,国家也不会分配新的土地,需要你自己去开垦。这些新的耕地,头年免税,次年收税二分之一,三年后正常纳税。如果要逃税——不好意思,没有登记的耕地是无主之田,国家有权收归国有,你看着办。

但光是移民还是不行,还需要融入当地。当然,现在是天朝上国,不可能变夷;而应该让这些原来被称为蛮夷的尽快接受汉文化的感染和熏陶。

首先是怎么治理——这些人不懂汉语,你说的舌灿莲花,写的花团锦簇,他还是不明白。

儒家道德太博大精深,这些人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大明律》同样不行。

好在,有句古话,“大道至简,大巧不工。”

你唾沫横飞的说了半天,不如告诉百姓最简单的,什么不能做,做了就要付出代价。

一千七百年前,汉高祖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赢得了百姓的热烈拥护,从而开创了汉朝四百年的天下。

因此,在新设立的五个行省,二十年内施行的刑法只有三句话: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伤人抵罪!

此外,就是加强教育——这个几乎等于白说,现在中原地区的文盲率都高的惊人,但只要吸引极少数精英,以夷制夷就有了切实的动力;宣传也是要做的,不能逐字逐句的读原文,但可以学习精神——这个就要靠各种小说戏剧了;儒家的行为准则是要遵循的——这也不是那么重要,习惯是不容易改变的,只要不犯法,一步步来;此外,中原地区现在对佛教道家限制的厉害,但是边境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你去讲“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人家未必会听,但是去讲因果报应估计见效很快——尤其配合《大明律》的推广,效果更佳;那些想要反抗的顽固分子,去讲一下“忍耐顺从修来世”,能不能“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不好说,总归比放任自流得好。

何况西北地区曾经是千里佛国,印度更是佛教的起源地,现在把这些拿出来,也容易取得认同感。

当然,考虑到佛家离开的已经太久,道家更是个外来户,朝廷尊重这里人民的习俗,尊重宗教自由。

“百姓可以信教,也可以不信教;可以信这种教,也可以信那种教;在同一教里,可以信这个教派,也可以信那个教;可以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也可以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

下面听着汪太后绕了半天口令,觉得有点头大,但交换了个眼神,继续往下写。

“信教必须遵法。不得假借信教攻击他人、甚至反对朝廷。”

“政教分离。信教传教只能在寺庙里进行;不得利用教法干预官府行政、司法和学校教育;不得插手百姓日常生活;胆敢违抗,不管从前什么身份、与被害人什么关系,一律严惩不贷。”

汪舜华大致提了几点,翰林院和刑部拿去润色了。

此外,最有效的方式无过于联姻。

这事太祖皇帝曾经干过。当年他老人家打着“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口号起兵,为了减少阻力,他宣称:“只要蒙古人诚心投降,他绝不会横加杀戮。”他也确实这样做了,很多蒙古人选择了投降明朝,甚至效忠明朝,其中极少数人获得了爵位,他们的后代至今活跃在朝堂上,包括重庆公主的驸马永顺侯薛辅。

但这只是一方面,太祖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大力汉化。蒙古人必须全部改成汉姓,用汉族人的文字,取汉族名字,说汉人的语言,穿汉人的衣服。二是蒙古女子,不允许和蒙古男子通婚,必须嫁给汉人。如果违反法律,轻则贬为奴隶,重则处死。

但这毕竟是在传统的中原地区实行的,蒙古人毕竟是少数;现在如果在边疆地区照搬照抄,无异于飞蛾扑火。

首先,这些地区的百姓,你叫什么名字、说什么话、用什么文字、吃什么东西、穿什么衣服,朝廷不干预;但不管你想要当官、从军或者受田、经商,只要和政府打交道,就必须要有汉名,尤其要想入仕,各级考试只用汉语,尤其想要走综合管理岗位考进士,范围就是四书五经加律法。不学,就别想当官;而一旦进入体制内,穿什么衣服、行什么礼,都是有规矩的,没有谁给你搞特殊。至于普通人,只能上行下效一步步来。

其次是鼓励各族和汉人通婚。以前没有土地的土著流民,也允许受田,多少呢?十五岁以上的成年人十亩,不到年龄的未成年没有。但是,只要你和汉人通婚,不管是嫁给汉人还是娶了汉人,你们的子孙一律登记为汉人,受田与普通汉人相同——所以,搞快点吧,毕竟时间只有这么几年,过时不候。

当然,汉人的好处也是看得见。

为了开发边疆,除了非杀不可的,其他基本流放;尤其是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根深蒂固的一些地区,要真是几千几百人的杀,汪舜华也觉得发憷,而且确实容易引发反弹,因此当时是下令分家,分了只要不在现场就没事,就算在场也可以减罪,死刑改流放。这样宗族势力逐渐瓦解,只是这个逐渐的过程实在太漫长,大家平时聚在一起商量怎么对付朝廷,一旦出事如鸟兽散,朝廷抓住主犯了账,别的人还照顾他的家小,俨然是为民请命的英烈。

现在不管你分不分家,除了主犯处死,其他的一律流放边疆;为了避免这些人到底新地方继续抱团,朝廷行文地方,不能一家人、一地人都往一个地方去。

放宽的是关于纳妾的规定。不管你多大年龄,只要是汉人,到新五省,都允许纳妾,没有数量限制,生出的子女授田数比照嫡子女减半,当然,有时间限制,也是十年。十年以后就不授田了;同时和汉人生的孩子也算汉人,二代婚姻就要受到限制了。

群臣看到太后并没有过激的开发计划,也就把心放下来。大家是真的害怕步子太大,把大量人口放到南方地区导致中原空虚,不仅给北方可趁之机,也可能导致民怨沸腾。

现在——新的土地能不能守住先不说,至少国内百姓情绪会稳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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