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奶奶。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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