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府坐落于江南西路腹地,自隆兴元年定名后,便成为维系东南半壁的军政枢纽。其地理格局堪称天造地设,赣江如青带穿城而过,北接鄱阳湖与长江航道相连,南通虔州扼守岭南门户,陆路则西连袁州、东接抚州,构成“水陆双衢”的交通网络,这也是金军必争此地的核心原因。
气候上,隆兴府四季分明且雨热同期,夏季虽有伏旱,但平均气温约不高,加之赣江与鄱阳湖的调节,较内陆更为凉爽;秋冬时节天朗气清,降水减少,便于粮草转运与军队调度。这种气候特征既造就了“鱼米之乡”的物产基础,也深刻影响着战事走向——雨季的泥泞会阻滞金军骑兵,而旱季的晴朗则利于弓骑兵展开突袭。
其历史脉络可追溯至秦汉,除短暂间期外,一直为江南西路治所,辖南昌、新建、进贤等六县及富州、宁州二州,是区域政治核心。
对周羽所部而言,隆兴府的战略价值尤为关键。它不仅是江南西路的粮草集散地,更是抵御金军南侵的屏障,金军可顺赣江南下直逼岭南,或沿长江东进威胁临安。如今金军正是看重其“锁钥之地”的地位,而周羽欲夺此城,实则是掌控西路的第一步棋。这座浸润着赣鄱文脉与战火硝烟的城池,正成为撬动抗金大局的关键支点。
“此处便是黑松林西麓!”林文轩站在高坡上,折扇指向下方的开阔地——这片松林边缘的缓坡地势平坦,东侧紧依峭壁,西侧有条溪流蜿蜒而过,正好符合“背山面水、易守难攻”的扎营要诀。他俯身捡起块石子,在掌心摩挲片刻,“土壤是沙质混合黏土,木棍插入不超五寸,承重性足够架炮;溪流距此六十步,取水安全又防涨水风险,就定这儿了!”
王猛早按捺不住,闻言一把夺过令旗:“得嘞!步兵营跟我来!”他将令旗劈向空中,三百名步兵立刻分成十队,每队扛着铁锹、斧头冲向指定区域。“第一队挖壕沟!深一丈二、宽八尺,沟底埋三棱木刺!”王猛踩着刚割倒的灌木来回踱步,粗声呵斥偷懒的士兵,“都给我使劲挖!这沟要是挡不住金军骑兵,老子先把你们踹进去填沟!”
话音未落,他瞥见两名士兵正用铁锹铲土,当即抬脚踢飞铁锹:“蠢货!竖铲挖得慢,要用横铲发力!”说着抢过铁锹示范,铁刃入土时溅起的泥点溅了满脸,他却浑然不觉,抹把脸继续吼,“日落前必须挖完三道壕沟,谁耽误了军法处置!”
另一侧,李岩正围着霹雳炮转圈,眉头拧成疙瘩。八尊炮身用厚布裹着,木轮在松针地上留下深深辙印。“都小心些!把乐河府送来的减震木架垫在炮轮下!”他蹲下身,用手指敲了敲炮身,“炮位要呈‘品’字形排列,每尊炮间距两丈,既防连环爆炸,又能形成交叉火力。”
两名士兵刚要将炮推到坡边,被李岩厉声喝止:“退回来!坡沿易遭投石攻击,炮位得后移三尺,再用松木搭建半人高的掩体!”他翻开随身的军械册,笔尖划过“防火预案”:“给炮身刷三层湿泥,周围堆三尺高的沙土,万一金军火攻能及时灭火。”说着又从怀中掏出铜制水平仪,亲自校准炮口仰角,“误差不能超半度,不然轰不到金军大营!”
林文轩此时已绕营地勘察一周,回来时衣摆沾了不少松脂。“王猛,你的壕沟外圈要加设鹿砦!”他指着溪流方向,“把带刺的柘木削尖,根部埋入三尺,顶部削成斜角朝向西北——那是金军来犯的必经之路。”见王猛咧嘴要反驳,他折扇轻敲掌心,“别嫌麻烦!昨夜斥候回报,金军有轻骑斥候在左近活动,鹿砦能迟滞他们的突袭速度。”
王猛虽嘟囔“老子的步兵能扛住”,却还是转头吼道:“第二队去砍柘木!都给我削尖点,要能戳穿骑兵的马肚子!”
日头偏西时,营地防御已初见雏形:三道壕沟环绕营地,沟底的三棱木刺在夕阳下泛着寒光;壕沟外侧的鹿砦密密麻麻,柘木尖上还涂了松脂防腐;八尊霹雳炮藏在松木掩体后,炮口隐隐对准隆兴府方向;营地中央的中军帐刚搭起框架,四周的士兵营帐按“五行”方位排列,间距恰好能快速集结。
“军师你看!”李岩领着林文轩走到炮位旁,掀开掩体后的帆布——底下竟铺着厚厚的干草和减震木架,“乐河府送来的木架果然好用,炮身运输中没半点磕碰。我还留了暗门,敌军若从东侧峭壁偷袭,能立刻推炮转位轰击。”
林文轩赞许点头,目光却突然凝在远处的树梢:“那是什么?”众人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松林深处的一棵古松上,几片新掉的松针正缓缓飘落——寻常风吹不会如此规律。“李岩,让你的军械兵架起望楼!”林文轩声音陡然沉了,“王猛,派两队步兵沿溪流搜索,注意脚印和折断的树枝!”
王猛刚要提狼牙棒,就见林文轩按住他的手腕:“别明火执仗。让士兵装作砍柴,发现异动不用纠缠,放响箭示警即可。”他看向暮色渐浓的松林,折扇在掌心转得飞快,“金军斥候十有八九在窥探,咱们这营垒,正好让他们传回去‘周羽部戒备森严’的消息——先乱了他们的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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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一名步兵飞奔而来,单膝跪地:“将军!壕沟挖好了,第三道沟外还埋了‘虎落’尖桩,跟汉代关塞的防御法子一样!”王猛拍着大腿大笑:“好!今晚轮值的士兵都给我睁大眼睛,谁先发现敌军动向,老子赏他两坛好酒!”
林文轩望着营中燃起的第一堆篝火,眼中闪过锐光。
此时的隆兴府城内,南街口那棵三百年的老樟树,此刻枝桠上串着七八个宋兵的头颅,血顺着树干往下淌,在树根处积成黑红色的水洼,被早起觅食的野狗舔舐着,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
“动作快点!这户还有银子!”两个金军士兵踹开“瑞昌绸缎庄”的朱漆大门,门板撞在墙上裂开大缝,露出里面被烧得焦黑的绸缎。掌柜的尸体趴在柜台后,胸口插着一支铁矛,手指还攥着半截账本,显然是反抗时被杀害的。一个士兵翻出掌柜藏在床板下的银匣子,打开时亮得晃眼,他笑着往怀里揣,另一个则扯过衣架上的云锦长袍,胡乱裹在身上,却嫌领口太紧,一把撕成两半。
绸缎庄斜对面的“王记包子铺”更惨。蒸笼倒在地上,半生的包子滚了一地,沾着血和泥。老板娘的尸体躺在灶台边,怀里还护着个三岁大的孩子,孩子早已没了气息,小手里却还攥着半个没吃完的包子。几个金军士兵坐在门槛上,用包子铺的粗瓷碗喝着抢来的米酒,其中一个醉醺醺地踢了踢老板娘的尸体:“宋人就是软骨头,杀几个就不敢动了。”
北街的情况更糟。原本热闹的粮市,现在成了金军的马厩。几匹高头大马嚼着门板,马粪拉得满地都是,旁边堆着居民逃难时丢下的衣物——有妇人的绣花鞋,有小孩的布偶,还有老人的毡帽。一个金军小校坐在粮堆上,手里把玩着一个金镯子,那是粮店老板的传家宝,老板昨天为了护着粮店,被他一刀劈了脑袋。“都给我装快点!”小校对着搬运粮食的民夫吼道,手里的鞭子抽在一个老丈背上,留下一道血痕,“天黑前装不完,都给我喂马!”
民夫们低着头,不敢吭声。其中一个叫陈老栓的,原本是城郊的农夫,破城时被抓来搬运粮草,他的儿子是宋军士兵,昨天在城门处战死,尸体还挂在城楼上。他偷偷抬头,看着城楼上儿子的尸体,眼里含着泪,却不敢流出来——旁边的民夫因为哭出声,刚被金军士兵用刀背砸破了头。
府衙附近的巷子里,偶尔能听到零星的反抗声。几个残余的宋军士兵,躲在断墙后,用弓箭射向巡逻的金军,却很快被发现。“抓住他们!”十几个金军士兵围了上去,刀光剑影过后,断墙后没了声响,只有一支染血的弓箭从墙上掉下来,落在满是瓦砾的地上。
此时,原隆兴府知府衙门,已被金军改成了帅府。朱漆大门上的“隆兴府”匾额被劈成两半,扔在门口,取而代之的是一块临时赶制的木牌,用黑墨写着“大金都元帅府”,字迹歪歪扭扭,却透着一股嚣张气焰。门口站着两个披重甲的金军士兵,手里的长戟上还挂着人头,甲片上的血已经发黑,却没人擦拭——在他们看来,这是“战功”的象征。
帅府大厅里,气氛却与外面的惨状截然不同。原本的紫檀木桌椅被劈了烧火,现在摆着几张粗糙的木桌,桌面上铺着从牧民那里抢来的狼皮地毯,血腥气与马奶酒的味道混在一起,格外刺鼻。大厅正中的高台上,坐着金军主帅完颜拔离速——他约莫四十岁,身材高大,穿着黑色皮甲,甲片上绣着金线狼纹,腰间悬着一把弯刀,刀柄上镶嵌着一颗红宝石,是去年从南宋宗室手里抢来的。他的脸上带着一道刀疤,从额头延伸到下颌,是当年与岳家军作战时留下的,此刻正端着一个银碗,慢悠悠地喝着马奶酒,眼神里满是不屑。
台下坐着七名副将,个个衣着光鲜,却举止粗鲁。左边第一个是完颜骨刺,完颜拔离速的侄子,二十多岁,性格暴躁,手里把玩着一把弯刀,刀上还沾着新鲜的血迹,显然刚从外面屠杀回来。他旁边是耶律蛮,身材高大,满脸胡子,刚从城墙上下来,甲片上沾着灰,却懒得拍打,正抓着一块烤羊肉大口啃着,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滴。
耶律蛮旁边是孛堇忽都,矮胖身材,手里拿着一个金酒杯,是从知府书房里抢来的,杯身上刻着“清风明月”四个字,与他粗鲁的模样格格不入。他一边喝着酒,一边用脚踢着旁边的亲兵,让亲兵给他续酒。
再往右是石抹铁哥,瘦高身材,眼神阴鸷,不怎么说话,只是把玩着手里的弓箭,箭簇上涂着黑色的毒药,是专门用来射杀宋兵的。他旁边是完颜不破,年纪最小,只有二十岁,却格外骄傲,觉得自己天下无敌,正拿着一把折扇——也是抢来的,学着宋人的样子扇着,却因为用力太猛,扇面破了个洞。
完颜不破旁边是耶律赤,带着一张牛角弓,刚从城外打猎回来,手里还拎着一只野鸡,正让亲兵拿去烤。他的甲片上沾着羽毛,却满不在乎,觉得打猎比守城有趣多了。最右边是孛堇答兰,年纪最大,五十多岁,稍微沉稳些,但也满脸不屑,手里拿着一本宋人的兵书,却倒着看,显然根本看不懂,只是装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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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帅,”完颜骨刺喝光碗里的酒,把碗往桌上一摔,“这隆兴府的宋人真是软骨头,才打了三天就破城了!接下来咱们该怎么办?是继续南下,还是留在这儿享乐?”
耶律蛮也附和道:“就是!南下多没意思,不如留在这儿,把城里的银子和女人都抢光,再放把火,让宋人知道咱们大金的厉害!”
孛堇忽都笑着点头:“没错!我刚才在南街看到一个宋女,长得那叫一个美,等会儿就把她抓来,给元帅您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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