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林柒从原身的记忆中翻找,给原身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凶兽名称和样貌就已经浮现在林柒的脑海中。
用林柒的话来形容,这种叫做猪龙的凶兽,就是一只放大了好多倍,獠牙也要尖锐可怕好多倍,从头顶延伸到尾脊骨还长着一排森白骨刺的巨型野猪!
看着月光下断裂凌乱显得很凄惨的大树与灌木丛,林柒和江晓不约而同后怕的冒出了冷汗。
若是刚才没能够顺利躲开,怕是现在就被撞成碎肉了吧,最多就是狼形的林柒能够留下一具骨头断掉大半的瘫软残躯,活是不用考虑了。
“我、我没想到它那么可怕!”江晓有些磕磕巴巴的道。
她就是想引出一只野兽拖一下林柒的时间让她逃跑,或者运气差点的被野兽一出来就干掉,至少也不会被林柒抓回去卖给部落当繁衍工具。
但她路过这里,发现山洞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到,这里面会住着一只这么可怕的凶兽。
光从体型和破坏力上来看,林柒就比不过它。
可这不是林柒的地盘吗,她的地盘里怎么会有这么可怕,比她还强的凶兽存在?
生态学什么的就不说了,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的道理就算没听过这句话的兽世居民也应该知道才对,林柒怎么就能这么大心脏的安心住在这种凶兽的附近,这不科学!
林柒斜着眼撇了江晓一下:“引都引出了,说这个有意义吗?”
江晓抿了抿嘴,她一咬牙道:“林柒,要不你逃吧,反正我是不会接受被卖给部落的,强行带上我,我肯定会在路上给你捣乱,干脆现在你走你的,我逃我的,放弃卖掉我的想法吧。”
林柒有些动容。
把江晓留在这里,以她的身体素质,先死的肯定不会是林柒,而是她。
同时,江晓也肯定明白,若是老老实实被林柒带着逃跑,虽然之后的遭遇会很糟糕,但至少活下去的可能性要比她留在这里自己想办法逃跑要大得多。
可她还是这样说了。
并且林柒看得出来,江晓并没有在猪龙的可怕破坏力和速度下绝望的放弃逃跑,眼中仍然亮着想要活下去的神采。
真的像她丢出火把前说的那样啊,要不就成功逃走,要不就死在这里。
林柒觉得自己的心脏跳的极快,她太喜欢江晓眼中那道灼灼的意志神采了,耀眼的仿佛可以把夜晚都照亮。
她忽然有些明悟,如果前两个世界的女主眼中也有这样的神采,那她会与女主产生深刻到不得不藏在记忆深处才不会影响执行任务的感情联系,也完全是能够理解的事情。
林柒喜欢江晓这样的眼神,所以她决定,就算不是因为任务,她也不会让江晓死在这里。
只是,要对付猪龙,可就要拼下命了。
“别逃了,猪龙是最记仇的,你用火把烫伤了它,它现在愤怒成这样,我又救了你,它就盯死了我们,就算一路横冲直撞都要分个你死我活,现在不干掉它,以后就麻烦大了。”
必须得干掉猪龙。
“你给我老实待在这里。”林柒作恶狠狠状的对江晓道。
江晓很听话的点头。
但林柒一点都没感到放心,有了两次前车之鉴,她觉得自己转身上去对付猪龙,下一刻江晓就会从原地离开,完全当现在的老实答应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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