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
烦躁。
——算了,一时是一时。
孙墨又摸出了些铜板。
隔天一早,孙墨就听到了敲门声。
“咚咚。”
“公子。”是杨二的声音。
这时候他不该和妻子好好相处吗?找我干啥?孙墨不解,爬起坐在床边,理理衣服,道了一声“进”。
杨二和阿华一齐进来。
阿华洗了澡,还换了一身灰色麻衣,头发也挽了起来。
是个高髻。
孙墨不太懂,但觉得这发型还不错,比之前乱糟糟的散发好太多。
精气神不一样了,少了绝望,有了希望。
两人进来后,关上房门,然后就扑通一声跪下,叩头。
杨二:“小人自作主张求公子救妻,恳请公子责罚。”
孙墨一时脑回路没转过来:“我为何要责罚你?”
“小人给公子添麻烦了。”
“……”
孙墨理解了,即使自己已经烧了杨二的卖身切,但是杨二还是以“奴仆”自居。
而奴仆不具备求主人帮忙的权力。即使对象是他老婆,他也应该忍在心里而不是当众哀求。
即使他明知道哀求尚有一线生机保住老婆,不哀求老婆就只剩个死字。
至于当众是道德绑架?不存在的,以主流理性来说,不救是正常,救了才是大发善心、值得大肆宣扬。
“救至亲,人之常情。”孙墨摆摆手,表示不在意。甚至若是杨二不这样,自己反而会觉得恐怖。
为了讨好主人,连老婆都不管了,这样无情无义的人,怎么能安心留在身边?
就像易牙因为齐桓公的一句“天下美食都尝过了,惟独没吃过人肉”,就把自己四岁的儿子煮了孝敬。齐桓公大为感动,但管仲是怎么说的?
“非人情,不可近而已”——反人性,不能亲近。
最后齐桓公死在了易牙几人手里。
所以之前杨二求情,挺好;现在来认错,就更好了。
不仅有情有义,还忠于自己。
孙墨相当满意,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越看杨二越喜欢。
杨二听了,又是重重一叩:“小人誓死报答公子!”
“奴婢也是!”
孙墨的目光转向阿华。
2000钱。
很便宜了,连件丝帛衣服都买不到。
她念头一闪,似是抓住了什么关键点,让两人起来说话:“阿华,你知道为何自己只卖2000钱?”
2000钱,太便宜了。《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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