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元年的风,刮得比往年都要烈些。
沛县的集市上,人来人往,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混着猪肉的腥气,在尘土里飘出老远。
街角那家肉铺的案板前,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正手起刀落,“咔嚓”一声,半扇猪肉就被剁成了两半,刀身没入案板寸许,震得案上的铜钱都跳了跳。
这汉子便是樊哙。
若要给樊哙的前半生贴个标签,那必然是“沛县第一屠户”。此“第一”,不是自封的,是实打实砍出来的——论杀猪宰羊的速度,沛县没人能比过他;论猪肉的成色,他铺子里的肉,从来都是最新鲜的;论力气,他能扛着整扇猪肉走三里路,脸不红气不喘,还能顺便跟路边的张屠户唠两句嗑。
樊哙这人,生得是真糙。
浓眉大眼,络腮胡子从下巴一直蔓延到鬓角,像是钢针扎在脸上,一笑起来,脸上的横肉跟着抖动,不知情的人见了,保准得绕道走。
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糙汉子的心,比谁都热乎。
隔壁王大娘的孙子病了,没钱抓药,樊哙二话不说,割了块上好的五花肉送过去,还硬塞了几个铜钱;街上的乞丐来讨吃的,他从不驱赶,总是切一块肉扔过去,嘴里还嘟囔着:“赶紧吃,别让城管看见了。”——哦不对,秦代没有城管,是别让里正看见了。
樊哙和刘邦的交情,是从一顿狗肉开始的。
刘邦那时候还是个泗水亭长,说白了就是个基层小吏,官不大,架子不小,还特爱蹭吃蹭喝。
樊哙的肉铺,是刘邦蹭饭的常驻地。
每次刘邦来,都腆着个脸,往肉铺前一蹲,大咧咧地喊:“樊哙,切二斤肉,肥的!”
樊哙一开始烦他烦得要命。
这刘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吃了肉还不给钱,嘴上倒是甜,左一句“贤弟”右一句“贤弟”,听得人牙酸。
但架不住刘邦会来事,每次蹭完肉,都帮樊哙吆喝几声,或者给肉铺扫扫地上的猪毛,一来二去,樊哙也就习惯了。
有一次,刘邦又来蹭肉,樊哙正忙着剁骨头,头也不抬地说:“刘季,你小子啥时候能给我结结账?都欠我十斤肉钱了。”
刘邦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长脸:“贤弟别急,等我将来发了财,别说十斤肉,就是十头猪,我也给你包圆了。”
樊哙白了他一眼,手起刀落,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就落在了刘邦面前的荷叶上:“滚吧滚吧,吃完赶紧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他嘴上嫌弃,手里的肉,却切的是最好的那一块。
那时候的樊哙,从没想过自己会跟着刘邦闯天下。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守着这家肉铺,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每天杀猪卖肉,赚点小钱,安稳过一辈子。
可乱世的风,从来不会让人安稳。
秦二世的暴政,像一把磨得锃亮的刀,割得天下百姓苦不堪言。徭役繁重,赋税如山,多少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
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消息,像一颗炸雷,在中原大地上炸开了花。
沛县也人心惶惶。
县令看着天下大乱,也想趁机捞一笔,便打算响应起义,却又怕百姓不服,于是找来了萧何、曹参商量。
萧何和曹参对视一眼,心里门儿清,这县令就是个墙头草,便献计道:“主公若想成事,不如召回刘季。刘季在沛县素有威望,手下还有几百号人,有他相助,大事可成。”
县令一听,觉得有理,便派樊哙去召刘邦。
樊哙接到命令的时候,正在肉铺里磨刀。
他愣了愣,手里的磨刀石顿了顿,抬头看向传话的萧何:“召刘季?那小子现在在哪儿?”
“在芒砀山。”萧何说,“他前些日子放走了徭役,躲在山里呢。”
樊哙二话不说,扔下磨刀石,抄起案板上的杀猪刀,就往芒砀山跑。
他跑起来的时候,脚下生风,一身的腱子肉晃得路边的树影都跟着抖。
见到刘邦的时候,刘邦正领着一群弟兄在山里烤兔子。
樊哙一把揪住刘邦的衣领,粗声粗气地喊:“刘季,跟我回沛县!县令要反了!”
刘邦啃着兔腿,眯着眼睛笑:“贤弟,别急,先吃口肉。”
樊哙一把夺过刘邦手里的兔腿,扔在地上:“吃什么吃!天大的事,赶紧跟我走!”
就这样,刘邦跟着樊哙回了沛县。
可那县令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见刘邦领着几百号人回来,心里又犯了嘀咕,怕刘邦抢了他的位置,竟下令关闭城门,还要杀萧何、曹参。
萧何、曹参连夜逃出城,投奔了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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