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到自己满手是血,便用一个死去混混的衣服擦了擦,血迹很难擦干净,他将烟咬在嘴里,站起来朝着卫生间走去。
拧开水龙头,马格南对着镜子洗手,殷红的水顺着水管子哗啦啦的流下。镜子对着马桶的位置,透过镜子,他看到一个小混混正坐在马桶上瑟瑟发抖。
那个小混混在他们刚刚才来的时候在上厕所,没想到厕所没上完,自己的一干弟兄就全都报销了。
马格南没有理会那个坐在马桶上的家伙,继续洗手。一会,洗干净后,他用力地甩了甩手上的水渍,拿起一块毛巾擦拭了一下,便朝着马桶那边走去。
那个小混混看着马格南走了过来,身体像是筛糠一般抖动。马格南走到他跟前,笑了笑,问:“你是跟着万坤的?”
小混混拼命地点头,拿着杂志的手还在发抖。马格南笑了,轻轻地摸了摸他的头,微笑着说:“不要害怕,没事。”
小混混战战兢兢的站起来,提着裤子,他还未站全,马格南便快速的抡起马桶的水箱盖,猛的一下朝着那个小混混砸去。小混混被砸的满头是血,一个跟头栽倒。
马格南仍旧不罢休,蹲在地上又砸了几下,直到确定对方已经没有呼吸才停止。他将沾着血迹的水箱盖扔掉,拍了拍手,继续走到水龙头前洗手。
(4)
烂牙仔惊恐地朝着万坤的别墅跑去,雨很大,一路上他滑倒很多次,但没有敢停留半步。连跑带爬用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万坤别墅门口。
“开门,开门!出事了!老大,出大事了!”烂牙仔拍着万坤别墅的大铁门,引来里面一阵狗吠。
保镖见是烂牙仔,将门打开放他进来了。烂牙仔慌张的抓着保镖的手,语无伦次地说:“快,快。出大事了,带我去见万老大,码头出大事了!”
客厅里,一身睡衣的万坤坐在沙发上听着烂牙仔的叙述,烂牙仔浑身湿透,双手扶着膝盖,气喘吁吁地指着码头方向,将自己看到的事情从头到尾的说了一遍。
“杀人了,他们真的杀人了……”描述这个过程的时候,烂牙仔脸上的惊恐犹在,看得出来他被吓的不轻。
万坤转着手里的核桃,神情严肃,他问:“这么说,你看清楚那些人了?”
烂牙仔头如捣蒜,咽了咽口水说:“是,看清楚了,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就是上次来别墅说要租我们港口的那三个人。他们拿着刀,长刀、短刀,哗哗哗的,把所有人都杀了。一个都没留,我当时跑得快,不然我也完蛋了……”
万坤不说话,继续转动着手里的核桃,片刻之后,他才沉吟了一句说:“看来,对方还是个硬茬子。”
阿英和众人都不言语。
万坤又低头问烂牙仔:“你看清楚了,他们就只有三个人?”
“是,我看清楚了,是只有三个人。他们手里都是拎着刀,长刀、短刀,看起来好吓人。”
“嗯,那就好办了。?”万坤又对烂牙仔说:“你先下去洗个澡,再换套衣服,休息休息。”
烂牙仔心有余悸地点了点头,跟着万坤的保镖便下去了。
待人都走后,管家阿英走过来问说:“老板,要通知警察局吗?”
万坤继续把玩着核桃,摇摇头:“不用。要是通知他们,我的面子放在哪里?阿猫阿狗的都能过来戏谑我一把,以后我在清水镇的位置就难保了。再说,通知他们肯定要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让这些人被警察带走坐上几十年的牢,太便宜他们了。”
阿英点头,老板看重的不仅仅是这件事,更是这件事带来的影响。
万坤又说:“阿英,你跟我时间也不短了,你知道我这个人。我是靠两只手,一身胆闯出来的。如今有人抢了我的码头,杀我的人,我该用我的手段给对方以颜色,让对方和大家都明白,清水镇依旧是我这个万坤在当家作主,我依然是这里的老大。”
阿英点头,说:“我明白了,老板。”
“嗯,吹哨子。把咱们所有的弟兄都召集过来。还有,把咱们的家伙也都亮出来,明天,咱们要风风光光的去抢回码头,把咱们丢掉的面子找回来。”
“好,老板,我这就去办。”阿英点头说。
……
第二天一大早,万坤便早早地起来了。他换上一件很少穿的中式长衫,戴上一顶草编礼帽,在镜子前反复端详着自己。
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一度,他曾经按照《教父》中的老教父柯莱昂的形象打扮自己,为此,还专门定做了那一身西装礼服。不过,清水的气候实在不适合每天都穿着羊毛呢的西装,后来他干脆转变方向,将自己的形象朝着有着上海滩教父之称的杜月笙那里转变。
万坤喜欢听评书,以前听过很多有关杜月笙的故事。在那些夸张的文学描写中,他认定杜月笙也是自己学习的榜样之一,他这个人面面俱到,虽然是混迹黑道,但什么事情却不鲁莽行事,这一点和自己很像。
有时候,万坤还会自诩为“清水杜月笙”,可仔细一琢磨,清水实在是太小了,就算成了这里的杜月笙也没什么了不起。
万坤正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管家阿英推门进来。
“老板,弟兄们都到齐了。”
“噢,好。”万坤应了一声,走到窗前,看了一眼在自己别墅门口集合的手下们。门口站着足有二十多人,穿着各式花衬衫,手里都拎着短棍、钢管之类的家伙,最前面的几个是自己的保镖,他们看起来稍显凶猛一些,身材魁梧,头皮铁青,手里也都拎着锋利的砍刀。
“嗯,不错,下楼。”万坤拿着礼帽,下了楼。临走之前,还将抽屉里的一把M10HB点三八转轮手枪别在了腰间。
这把手枪是多年之前购进来的,以前是为了行走江湖防身,现在倒是一种象征意义。实际上这支手枪他一直没怎么用过,不过倒是经常擦拭,枪管里面还有一股子枪油味。
万坤从楼上下来,众手下们都聚拢过来,向他问好。万坤板着脸,只是微微点头向大家还礼。
门口,一辆老款奔驰220S已经停好,后面依次是几辆面包车和丰田皮卡。
这辆奔驰220S是万坤最喜欢的车,车是他几年前花了大价钱从曼谷的一个汽车收藏者那里淘来的。这辆车产自上世纪60年代,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但各方面表现都还不错,纯正德国制造依旧彰显着魅力。
平时逢大型活动的时候,万坤才会坐上自己的这辆老奔驰出现在清水镇人面前。在他看来,这车够特殊,也够尊贵,足矣彰显他的特殊地位。
众人准备妥当,万坤戴上帽子慢慢地向车子走去,他不时的挥手同众手下们打着招呼,管家阿英拎着快步上前,将车门打开,又用手扶住车门框,防止他碰头。
万坤临上车前,手一挥说:“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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