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朝华说的含蓄,但是在场都是知情人,都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锦锦并不是走正常程序出生长大的费因国民,而是被人为制造出来的一个“人”。
身体是王子的复制体,精神体是来自其他时空的灵魂。
二者融合,才有了现在的他。
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生命神秘而尊贵,是不可破解的谜题,尽管明岚王子仗着逆天的能力强行造出了他和晨晨,然而他们也早就知道,即便是最完美的环境,小心呵护,融合而来的生命体最多也只能撑十年,然后就会慢慢溃散。
现在是锦锦在费因的第七年。
原本不到期限,但是这最后的酷刑极大地损坏了他所用的身体,将他所剩不多的时间消耗了一大半。
差不多是油尽灯枯的状态。
还能做什么呢?
就像印证公爵的话,锦锦在数次徒劳的尝试之后,似乎也终于绝望了,手臂软软地松下来,最终无力地落在地上,保持着跪坐的姿势,一动不动了。
明岚王子静静地看着他,极轻极轻地,慢慢地吐出一口气。
公爵抬眼一笑,像他的名字一样,朝露清华,优雅贵气:“好了,很明显,这孩子不可能拿到骄阳之心,这场闹剧就到此为止吧,明岚殿下,你——”
他说着,忽然直觉地中断了,与此同时,明岚王子也恰好转过目光,对他露出一个清清淡淡的微笑。
十秒钟后,凤朝华心想,如果下辈子再念一次小学,语文老师再让写《我最难忘的一件事》,他一定能很快很快地写出来,一定记忆深刻,感情丰富,生动形象,下笔如有神。
只有十秒钟,在凤朝华眼中却像十年那么久。
明岚王子一声轻笑,紧接着封闭的房间忽然起了一阵风,一道素白的影子掠过众人眼前,像白色的闪电,锐不可当,笔直地刺破了光层表面,落在锦锦身后。
随即锦锦被带到了光阵中心。
人们只觉得眼前一花,悬浮空中的血色明珠忽然就被一只苍白的手摘下了。
电光石火的顷刻间,那只手平平展开,掌心托着“骄阳之心”,随后锦锦的一只手也迅速覆盖上去。
再然后,就是“砰!”一声巨响。
仿佛下了一场雨,殷红的细碎的光芒瞬间充满了整个房间,片刻后,光芒忽然敛去。
等到众人终于恢复思考能力,一切已经结束。
“骄阳之心”没有了。
守护它的美丽光体也没有了。
空空荡荡的房间中央,骄阳之心原本所在的地方,两个人站在那里。
一个自然是锦锦。
而另一个……
白衣黑发,身形纤瘦,眉眼风流秀美,赤足踏在青石上的玉一样的美少年——
凤朝华发誓他从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这么吃惊过,许多记忆哗啦啦翻过去,终于翻出一个以为不会再用到的名字。不过他还没有说出口,倒是对方的人先叫出来了。
慕少将目瞪口呆地看着凭空出现的美少年:“你你——你不是,那个——?!”
容微的震惊不比慕平少,因为这个人他比慕平更熟悉。
因为锦锦的缘故,这个人虽然早就死了,他却还是得把他当个活的植物人好好照顾,照顾了两年,浪费了许多稀有药材。
此刻这个死了两年的人忽然出现,穿的还是他容氏医院的病号服,做工精细考究,洁白如雪。
凤朝华终于反应过来,怒火直冲心头,差点自燃,好不容易才控制住,他指着穿病号服的少年,手指都颤抖起来,瞪着明岚王子,一字一字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骄阳之心彻底湮灭,纠缠多年的束缚终于消失,再也没有如影随形的惨痛,王子似乎也有些不敢相信,没有立刻回答,反复看了几遍自己的手,按了按胳膊和心肺,确定真的使用自如,全身轻松自在,他呆了片刻,眼睛忽然一红,浮上一层薄薄的雾气。
凤朝华简直要把牙都咬成碎片:“明岚!你是怎么——”
穿病号服的美少年忽然懒懒地”哎”了一声,有点沙哑地说:”不揍是这么回事,公爵大人你把我杀了,殿下他呢,又辛辛苦苦把我救活了。w,,男子汉大丈夫,输就输得起言情,罗里吧嗦问问问,烦唤或不烦?"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只能方少言了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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