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一个人,齐修远。不出意外,他这辈子还是自己的同桌。他萧鹤川一坐下,就发现,这货还是那个德行,永远是一副谁都欠他八百两的样子。其实他是个口嫌体正直的死傲娇。这不,萧鹤川才坐下,正在整理自己的课本,他就直接递了一张纸过来,上面是他抄写的一首策论。“咳咳,萧鹤川是吧,听说你的字很好,你瞧瞧,我这个字怎么样?”齐修远酷爱书法,简直为之着魔一般,他上辈子也是和自己一道参加的科举,且榜上有名,是他一次主动,换来了两人一辈子的友谊齐修远闻言,看了眼自己桌上摆着的笔墨纸砚,他有点不信萧鹤川说的,但是他又想信。于是,他看了一圈整个课堂,目光落在了最有钱的一个同窗陆尧身上。他家有点小钱,平时写字作画用的都是最好的狼毫笔。趁着夫子还没有过来,他直接来到陆尧课桌前。陆尧比较老实古板,长着一张国字脸,他属于典型的书呆子,平日里读书十分刻苦努力,就是在天赋上差了些,同样一篇文章,可能别人五遍就记得了,他得十遍。陆尧拿着书本,眯着眼看着他,还没等他问怎么了,齐修远先开口了。“把你这狼毫笔借我用用,一会儿夫子来了就还你。”陆尧反应慢半拍,他说完以后,等了一会儿他才慢悠悠的回了一个好字。真是读书读傻了。齐修远拿着狼毫笔回到自己的课桌,开始和自己原有的笔做比较。他是济州本地人,独生子,父母在街上做点小生意,算是小康之家,读书没有什么压力,但是也用不起太好的东西。他做了一番比较,还真是,这好笔拿在手上,这质感是不一样的,这狼毫笔就是用着比较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是行云流水的,似乎像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用完以后,他就对自己用了很久的这支笔有了意见了,反正怎么看这个老伙计都不香了。他深深的看了眼正在整理书本的萧鹤川,神情严肃,也不知道在琢磨啥。最后,在夫子来之前,他把笔还给了陆尧。第一堂课,是徐夫子的课,随着门外挂着的铜钟被摇响,萧鹤川开始了他在白云书院一天的课业。其实这些课他都已经上过了,而且以他所拥有的阅历还有记忆,这些课对于自己而言,可上可不上。如果不是怕人家起疑心,他完全可以只上自己老师的课,其实多听一遍也没什么不好的,日后每个月的大考,甲优等他势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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