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况,她还有明栖。一想到明栖,她油然而生一种太棒了,她终于能全无负担地与明栖在一起了的感受。她得要爱,她得要爱人,爱才会让她活着,还不能是别人的爱,非得是明栖这个人的爱。她真悲惨,陷入对一个人的爱里;她又是无比的幸运,这一个人能在她的人生中出现两次。今安失去了一个病入膏肓的爱人,而获得了一个崭新健康的爱人,她是在减负,但在明栖这边,他纯纯就是增负了。他对所有的事一清二楚:今安幻想的爱人,因为他该死的成真了;他的师父杀了她的爱人,他还杀过她,杀杀杀,他和她的关系,快要除了爱,就是杀了。总得来看,他就是今安的仇人,她能一身轻松与他在一起,那是她什么都不知道,她若知道……算了,她不能知道,他得瞒着,他得一直瞒着,他能一直瞒着。今安新搬去的家平庸而简单,在很高的楼层,一栋大楼里住了很多的人,很有人味儿,且互不搭理,也很有个人空间。一室两厅,小小的温馨,正适合她和明栖两人住在一起。但两人并没有完全住在一起,说不上来是谁的问题,两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隔膜,往往相处不到两天,就要分开而去透透气。还没在一起七天,就仿佛有七年之痒的痛楚了。主要是明栖的问题,他就算过了隐瞒今安的那些坎儿,也过不了他自设的难题。爱人没有怀疑明栖的存在,明栖却怀疑爱人在骚扰今安的心,打扰他们的生活。明栖想接近今安,又觉得他会让今安难过,他更害怕他会勾起今安想着伤心人,看到今安眼里浮现出疑问:为什么死的不是你?他能怎么办?他胆怯了,所以对今安若即若离的,既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又相处之中如坐针毡。在分分合合十几次后,迟钝的今安也终于发觉他的问题了,一边在阳台播撒小雏菊的花种子,一边说:“傻蛋,你不用躲着我,我能分辨你俩。”“……”这话一听就是假话。她要是真的能分辨,怎么会变成这副糟糕的状况?明栖可怜巴巴地笑了。每次她发呆,明栖都要打断她,用开玩笑,但很痛苦的语气说:“他的灵魂又存进你的思想里了?”今安都对这位小心眼的男人嫌弃了,昂着尖尖的下巴,带着理性之人对蠢笨之人教训的意味,说:“你不仅要当我生活上的皇帝,还要当我的意识上的皇帝。”“我哪是皇帝,我是奴隶。”发觉今安低下头了,明栖又敏感地炸毛了,上前两步,手指勾起今安的下巴,低落且压迫地问:“你又不看我了,我的眼里放着砒霜吗?让你不敢看我。”“你不讲理。”今安凶巴巴地呲呲一大口白牙。是的,他不讲理,他小肚鸡肠,他挑刺,愤愤不平,郁郁寡欢,好像他生活在每时每刻都是雨天的环境内。他挑剔,他必须得挑剔,他是侵略者,就得做好侵略者的本职工作:他得把爱人的痕迹都侵略掉。他以为他要被折磨的生病了,没想到是今安先一声不吭地生病了。黏糊糊的下午,阴沉沉的天色,今安病了,发了烧,她像最温柔的喝醉了似的,晕乎乎,平静静的,懒懒洋洋,脸颊起着雾状的绯红,嫌热,领口开着,骨头和肉娇滴滴地往外渗汗。他软了心,俯卧她身边,两只大手伸进她的睡袍里,滑过过娇弱的肌肤,来到她瘦骨嶙峋的肩背,死力地把她锁困着,扣进他颤抖的怀里。她牙疼般哼哼,无力地咬了咬他肩膀的肉。“我抱住你了。”“我不舒服。”今安的嗓音麻酥酥的,一入耳就碎了。“什么都别想,想我,多想想我。我逮住你了,你的什么都是我的。”他闭着眼,如痴如狂地把她身上的病菌吸进肺部。根本不知道他抱了多久,好像她病好了,他才松手。他俩的关系更亲密。她穿了明栖给她买的衣服,安可拉红缀金纽扣的西装外套,配着黑色喇叭裤,显摆地拉着他跳出了门。她牵着他的手,晃晃悠悠地逛街,购物和吃晚餐。选了一家很有氛围感的西餐厅,他俩谈着话,说着工作的事,明栖最近找了个设计的工作,今安想找个跟植物园有关的工作。这时,走来一位女生打招呼,道:“嗨,明栖吗?我是您的粉丝,很喜欢您的演出,能给我签个名吗?”“啊?”今安惊异地转转头。“演出?”明栖疑问道。他早忘记十四年前与今安在一起时,他是热血的乐队狂人、夜店小王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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