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他看似闲散,实则日日都在做事。今日他要抢占先机,在张复喊破狸奴身份之前先行举出全部罪证,使在场众人认定张复的罪行,从而不至于十分相信他后来的言语,最好的法子就是让他暂时失声。好在狸奴来时,带了一些莨菪子防身。安禄山往日诱杀契丹部落的首领时,设宴请他们饮莨菪酒,趁他们昏睡时动手杀人。故而他身边的人都知道莨菪子的毒性。莨菪酒的毒性随药量增减而异,人喝得多了,往往眩乱迷醉、发狂疾走,喝得不多时则会昏睡不醒,只喝一点点时,肌肉反而微显麻木迟滞,喉嗓无法发声。杨炎在家中用莨菪子反复试了许多回,终于试出了最合适的份量。也幸亏张复与他身量相仿,所需药量不至于有太大出入。但他这几日喝多了莨菪酒,毒性侵染之下,脏腑不适,食欲不振,全凭一副坚毅心志撑到今日。他望见狸奴冲他挥手,唇边绽开笑意,忍不住加快了步子,却见她脸色一变:“杨郎!”他的腰间一凉,继而一热。一把短刀刺进了他的右肋。“你杀了我丈夫……你杀了我丈夫!你说他作乱!”杨炎微微闭了闭眼,又睁开。那个妇人的手不住颤抖,手上溅了他的血。她显然(90)至德元载九月二十三日幽州的边军将士出入生死之间,中刀中箭是寻常事,狸奴从小见得多了。养父何千年有时领兵出战,受伤归来,她母亲安氏身为妾室。虽然侍奉在侧,换药擦洗,但回到自己房中时,俨然也不十分忧虑,饮食睡眠一切如常。狸奴便以为,幽燕儿女合该有这样一副看淡生死的气概。但如今她明白了。那当真只是因为阿娘不爱他。于是她既冷静地亲手为杨炎敷药,给昏迷发热的他喂水——那份冷静似乎也正是从安氏那里习得的——却又已经五内如焚。在这漫长的两个昼夜里,她坐在榻边,望着他昏睡的样子,反而无数次想起她的阿娘。“……你母亲看似柔弱,实则也比你更像一个河北人!你不够狠心,河北的人要欺侮你。你又不够听话,长安的人也要害你!”为辅兄将她带离凝碧池的那一日,曾经对她这样说。她懂他的意思。边地与长安不同,在边地,有太多事情不必过于遮掩。爱欲渴念不必遮掩,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亦不必遮掩。在长安,万事都要有一个名目,譬如上皇夺取儿妇,也只能让她先出家为女冠再重新入宫。大唐至今已历一百余年,渐渐没了得国之初的粗糙习气,如太宗文皇帝杀了兄弟又径自纳了弟妇的事,如今不大会有了。而河北的部落兵仍旧保有草原风俗,男子以力相斗,以勇相争,女子从一个男子身边到另一个更强大的男子身边。有些女子也便只将丈夫看作这一刻供给衣食的家主,不会为他们献出真正的热泪和忠诚。这个适世的法门,使她们少了许多烦恼。也因此,阿娘认为,她应当嫁给张忠志。因为他是河北最出色的一位年轻将领。然而此刻狸奴在想,阿娘当真一直是那样的吗?阿娘是否也曾经爱慕过一个男子,为他在战场上受的伤而流泪痛心?阿娘可也曾唱过那首歌,那首属于边地女子的歌?“……独坐空房中,思我百媚郎。百媚在城外,千媚在中央,但使心相念,高城何所妨……”人在过分困倦的时候,往往会无端忆起各种渺远的、斑驳的旧事。她取下敷在杨炎额上的帕子,再次用冷水浸湿,脑中闪过的却是小时候给薛嵩包扎他臂上的刀伤的景象。那时他们谈不上相熟,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自然也不肯搭理一个比他小三岁的小女郎。直到狸奴使出她惊人的气力,揪住了他。她解开薛嵩臂上那块乱缠乱裹的布,重新给他擦了伤处,裹了一块洁净的白布,仰着脸告诉他:“以后要好好包扎。否则,伤口化脓了,你就死了,或者,就要将手臂截去。到时候你还怎么给安将军效力,给大唐效力?”那时她还小。她以为,金疮及骨、马革裹尸既是常事,那么人力所能及的,也不过就是好生包扎伤口。殊不知,伤口包扎得再用心,也不如不曾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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