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止是对立,他父亲塔狄修恨不得把波塞冬和雅典娜的脑袋拧下来,他的成长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那群虚伪的神明曾几次试图将他扼杀在摇篮里,结果都被他的父母识破,每一次结局都是众神山又一次悲鸣震颤。黑焰巨龙还在强大,犹如光辉灿烂的东升旭日,奥林匹斯神系却已然日暮西山。美杜莎能够为自己的孩子豁出性命,那群高高在上的神明每日想的都是如何延迟诸神黄昏,一个比一个惜命,昔日的光辉与荣耀早已堕落。他们不敢,塔狄修和美杜莎敢。杰森摸了摸洛格萨的龙角,低声说:“抱歉。”洛格萨这会儿没法用摸摸头这种方式回应他的小新娘,他只能短而低地发出一声龙吟,示意他的小新娘不需要为这个道歉。他继续说:“我父亲在求婚成功后就开始建造天空之岛了,那是一座悬浮在天空中的岛屿,我在那里诞生,也在那里长大。从我诞生,到我长大,四千五百年里,我见证了大地之上无数的变迁,也亲眼目睹了人类如何在那个时代扎根发展。”“那很不容易,杰森,非常不容易。神明虽已衰弱,但大地上的种族还在前进,人类想要在那个时代拥有属于自己的地位实在是太难了。”“最开始的时候,人类甚至没有自己的魔法,他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他们积极学习。”洛格萨顿了顿,问了杰森一个问题:“杰森,你的世界还有强者弱者的观点吗?”杰森挑了挑眉:“有。”这个观点随处可见,恃强凌弱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坏蛋就是觉得自己比受害者强,受害者活该被他们欺压杀害。这样的画面在哥谭每天都会上演。“弱肉强食,强者为王,那个时代的法则就是这样。人类说不算最弱,但也说不上强大,那时的他们还太稚嫩了。我很惊讶最终居然是人类创造了新时代,生命果然很了不起。”洛格萨叹息一声,将话题转回了他的前半生,“在一千岁之前,我在父母的庇护下长大,一千岁之后,我拥有了自保的能力,我向父母说出了我要出去走走的想法,他们答应了。”“那个时代不止有龙族和人类,大地之上还有精灵、地精、矮人、半兽人,等等等等。地精和矮人长得有点像,也都擅长铸造,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不是很能分得清楚他们。我第一次见到半兽人的时候就不喜欢他们,我总觉得他们会搞出一些坏事来,但那会儿半兽人的数量不算多,或许是我想多了。”“深海里有人鱼族,他们擅长幻术,唱歌很好听,尾巴也很漂亮。再远一点的海域里有特别大的海兽和海怪,我很喜欢吃,所以我在海上停留了几年。人类住在很偏僻的地方,环境虽然艰苦,但也保护了他们不陷入其他种族的战争之中。”“我还去过东方,见过东方的龙,他们长得跟我不一样。东方的人鱼不叫人鱼,叫鲛人,他们会织一种鲛纱,轻薄但很坚固,几层叠在一起就能抵挡住我的龙焰……普通的那种,再强一些的就不行了。”“有一个人类部落叫玛雅,虽然只有几百个人,我见识过他们的预言,非常厉害……”“……再然后,我找到了一座可以容纳我睡觉的山,山下有一个部落,我顺便庇护了他们……诸神黄昏后,我的父母陷入了永眠,我离开了我诞生的世界,来到萨提伊维度沉睡。我在沉睡中感知到了大地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许多种族都不在了,有些种族选择离开,人类选择留下……后来的事我就不知道了,我睡得太深了……”洛格萨絮絮叨叨地讲完了他的前半生,萨提伊维度的边界也到了尽头,他提醒杰森:“抱紧了,接下来会很颠簸。”杰森赶紧张开手抱住洛格萨的龙角,但龙角太大了,他两只手不够,于是他用魔法将自己固定住:“可以了!”确定小新娘不会被甩出去后,洛格萨骤然提速,一鼓作气冲出了萨提伊维度。顷刻间,杰森感觉到了剧烈的震动,他很庆幸自己的魔法学得还不错。紧接着,他听到了轰鸣声,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在某种摧枯拉朽的力量下尽数崩溃了,那是一种世界濒临末日般的哀鸣。洛格萨在穿越边界的那一刻听到了他母亲的絮语,那声音太遥远了,他没能全部听清,只听到了“危险”“别去”两个词。——美杜莎不希望她的孩子去往危险的世界,她仿佛看到了那样的未来,她仿佛早已预料到了她的孩子会投身一个满是危险的世界。他的动作有一瞬间的凝滞,但他没有停下,亦或是选择回头,他笔直地坚定地冲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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