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谨修不太喜欢吃主食,喜欢吃一些清淡的菜色,偶尔会吃肉,不过总是吃不了两口。我觉得陆谨修长得这么瘦,可能有一多半是这个原因。后来许默白跟我说,陆谨修不挑食,但是不吃肉和主食,仅仅是因为自律。心脏病患者,尤其是重病患者,对饮食需要严格把控。我问:“那活着岂不是没意思?”许默白淡淡的扫了我一眼。我立刻闭上嘴巴。多亏陆谨修,我有充足的时间睡懒觉,还因此联系上了高中同学。我遇到乔笙,是在高中同学会上。我们有五年没有见面了。他一如既往地受欢迎,不管是在男人堆和女人堆里,他都是最耀眼的那个。他阳光和蔼,笑起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即便是他现在对我笑,我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比平常快很多。乔笙……乔笙。我的初恋。也是我高中时期,青涩时光中不可或缺的一笔。他问:“你后来,去哪所大学了?”“光明大学。”我脱口而出,和乔笙站在饭店门口,我们是最后走的那个。外面下着豆大的雨点,不算瓢泼,但出去十米也一定淋湿了。空气中散发着夏天独有的气息。天色已经逐渐昏暗了。乔笙犹豫了一阵,开口:“你现在,过的还好吗?”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乔笙说我现在的事情。我今年二十三岁,结了婚,有了一个企业ceo做丈夫。面对乔笙,我已经没有了最初的那一众喜欢,再见面的时候,也只是觉得可惜。如果当初我和乔笙没分开的话可能现在也已经快要到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乔笙。”不远处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顺着那声音看过去。那是一个长头发的女生,画着清淡的妆容,打着一把线下时兴的白色透明雨伞,她长得很恬静,看上去是一个很文弱的姑娘。比我好看不知道多少倍。我这才想起来,乔笙的朋友圈时不时会更新他和他女朋友的日常。不过我上次看到这朋友圈的时候,是两个月前。“出门的时候怎么不记得带雨伞?”程瑶很瘦弱,穿着的是一个雨季的长裙,一双白球鞋。他们俨然已经在一起很久了。我把我原本想要说的话咽了下去,乔笙现在过得也挺好的。“你好,我叫程瑶。”程瑶伸出一只手来,她的手纤弱而有细长,我握了握,说道:“早就听说乔笙有一个好看的女朋友,你好,我叫苏曼,是乔笙的高中同学。”安夏说,面对前男友的现女友,最不能够输的就是气势。面对程瑶,我心里没多大的感触。比起我来说,程瑶和乔笙的确更般配。乔笙抿了抿唇,没有立刻和程瑶走,他问:“我们走了,你怎么办?”我下意识的看了一眼程瑶。程瑶倒是并不在意,反而说道:“是啊,雨下的挺大的,要不……我们一起走吧。”一把雨伞,三个人是肯定不够的。正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绝的时候,身后突然有一双手揽住了我的腰际。我浑身一紧。正想着是哪个王八犊子占我的便宜,回头抬眼一看,却撞到了某人的下颚。“我来晚了。”说话的人声音低沉,带着些许的清冷淡漠。他说话时向来不需要多少的中气十足,却显得十分有涵养。乔笙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程瑶问:“这位是……”“他……”“陆谨修,苏曼的丈夫。”向他报备陆谨修,苏曼的丈夫。许默白曾经说过,从陆谨修口中说出来的话,十有八九都是不作数的。但当陆谨修承认一个人的时候,任凭旁人说什么都是没用的。我打死也没想到陆谨修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他从来没有向我表示过要将我当做他的妻子,甚至在陆谨修的眼里,他书房里那盆名字繁琐、品貌珍贵的兰花都比我重要的多。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深觉陆谨修抢话的功夫是真快。我压根儿来不及解释,倒也不是怕乔笙误会。但哪个姑娘会二十三岁初入职场就结婚?“苏曼,你……结婚了?”程瑶略微惊讶,同为女性,她大概也好奇我为什么会这么早就结婚。最近总是流行那么一句‘婚姻就是爱情的坟墓’。高中和我关系匪浅的女性朋友,也是我们当初最引以为豪的班花,也是二十三岁就结了婚,背地里我的另外一个关系要好的女性朋友麦麦,在饭局上小声和我说起班花过去和校草的种种青涩故事,感叹这么小的年纪,还没自由两年,就直接进坟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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