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慕容麒骑在骏马之上,正在与沈临风说话。冷清琅一袭绣锦华服,满头珠翠,打扮得贵气逼人,在赵妈的搀扶下,袅娜地上了马车。然后扭过脸来,看到了冷清欢。“姐姐今日这妆扮,是跟沈世子商量好的吗?”冷清欢换了一身齐胸紫色软烟罗曳地长裙,一尘不染的白纱绡长衣,雅致高贵的随云髻,妆点累丝嵌宝石金凤簪,整个人看起来淡雅婉约而又贵气。碰了巧了,今日沈临风同样也是一身木槿紫色锦袍,白色袖口与领口,头戴白玉冠,腰间压着一方和田玉的玉佩,衬得他高贵儒雅。相同色彩搭配的衣裳,男子俊朗如玉树临风,女子清丽柔婉如紫藤花开,若是站做一处,简直就是一对璧人。用现代的名词,就叫情侣装。冷清琅话中有话,慕容麒脸色显而易见的阴沉。冷清欢笑眯眯地望着冷清琅身上穿着的绣锦华服,眯着眼睛微微一笑:“原本是想跟妹妹商量商量的,可惜一见妹妹身上这寸锦寸金的流云绣锦,我就只能作罢了。毕竟,这可是皇室贡品,我就算是正儿八经的王妃娘娘,相府嫡女,也穿不起。”冷清琅今日前往尚书府赴宴,特意盛装打扮,身上穿的这锦服的确来头不小,乃是皇帝念在冷相劳苦功高赏赐下来的皇室贡品,相府里其他的女儿肯定是穿不着的,做了她的陪嫁。今日穿在身上,有心要在寿宴之上彰显自己的尊贵与权势。谁想多了一句嘴,招惹了冷清欢,令人遐想,想起她平日里惺惺作态的受气样子,简直就是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慕容麒不悦地轻咳一声:“临风去了与景云道一声抱歉,多谢他的好意。我若是得闲,会立即前往伯爵府。”沈临风颔首:“也好,景云好不容易回京一趟,我们兄弟三人势必是要畅快淋漓地大醉一场。今日若是不凑巧,改日也好。我与表嫂先行一步。”今日沈临风也是骑马前来,后面有府上提前备下的马车,冷清欢上了马车,调转车头,离开王府,那两个鬼面侍卫照旧是形影不离。“表哥与我,还有伯爵府的二公子景云三人自幼交好。不过景云无心仕途,选择了经商,经常来往于南诏,波斯等地,极少在上京久住。他昨日向着表哥递上请柬。下人不会学舌,我表哥当做是伯爵府的谢宴,竟然一口回绝了。所以我今日就亲自过来一趟,景云可是特意交代,一定要请表嫂一同前往,谁料表哥提前应允了要去尚书府为金老太爷贺寿。表哥让我们先行,他应酬过后立即就到。景云这些年里可发了大财。今日势必要好好敲诈他一笔,让他将你们的新婚贺礼补齐,决不能轻易便宜了他。”车帘一荡一荡,沈临风骑马与马车并排而行,向着冷清欢解释。冷清欢也将半个身子扒在车窗上,一边透气,一边与沈临风闲聊。“难怪两次去伯爵府,见府上金碧辉煌,十分阔绰,原来有生财之道。”沈临风颔首:“伯爵府的几房里都没有肥差,只靠那点微不足道的俸银,怕是…”话刚说了半截,沈临风突然色变,仰脸一声呵斥:“有刺客!”说时迟,那时快,头顶已经被一层寒光笼罩,从一旁屋顶之上跃下数个黑衣人,手中长剑直取沈临风。我靠,两人一人是王妃,一人是国公府世子爷,光天化日,大街之上,竟然还有人胆敢行凶刺杀?这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看来慕容麒这块招牌也不够硬啊。好汉不吃眼前亏,冷清欢聪明地缩回了脑袋。然后,一柄长剑悄无声息地在身后抵在了她的后心之处。有人阴森森地冷笑:“全都放下手中兵器,否则,我杀了她。”车外的沈临风闻言一怔,被刺客趁虚而入,用剑抵住了咽喉。正在厮杀之中的两个鬼面侍卫顿时投鼠忌器,不敢轻举妄动。冷清欢将手蜷缩进袖口里,一脸惊慌失措:“你是谁?想要做什么?”身后持剑之人将剑尖更近一寸:“想请王妃娘娘到寒舍做客,对不起,得罪了。”然后扬声道:“去告诉麒王爷,他的新婚夫人被我带走了。若想救她,带着一万两银子,单枪匹马前来浮生阁谈谈,不能带一兵一卒。若是午时三刻之前见不到他,那就对不住了。”冷清欢不知死活地问:“怎么个对不住法?撕票?开玩笑,升官发财死老婆,这是男人三大喜,麒王爷高兴还来不及呢,你哪是对不住他,分明就是在帮他。”“少废话!”身后之人冷声打断她的话:“我数到三,你们二人若是再不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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