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下午的时间,陈茵和母亲,以及柳梦溪、齐闻仲、外公都在这面山忙碌,大舅带着妻子和表哥在另一边种树。
人手充足,种苗种下的速度加快不少。
吴冬梅抬头看了一眼天边快要消失的残阳,扯着嗓子朝父亲的方向喊道:
“爸,今天先回家吧?”
闻言,外公停下手中的动作,眺望远方的夕阳,点点头,吐了一口唾沫在掌心,回道:
“种完手里这一棵就回去。”
闻言,所有人都默默加快手里的动作,争取把手里最后一点做完。
吴冬梅则是扔下手里的锄头,往山头爬,直至站在顶峰。
她伸长脖子往对面的山脚望去,对着还在弯腰种树的大哥、大嫂喊道:
“大哥,回家吃饭了——”
“马——上——”吴秋丰头也不抬,直接扯着嗓子回应。
吴冬梅看了两人的动作好几眼,确认两人种完手里的就会停下后,满意地点点头。
只是她看了好几眼,都没发现吴文博的身影,正在疑惑对方去了哪里。
一转身,却撞见侄子双手染血地出现在眼前。
吴冬梅被吓得往后一个大退步,声音慌乱地问:“文博,你这是去哪里弄来的血?”
“嘿嘿!”
吴文博尴尬一笑,高高举起手里的剥了皮的兔子,“刚刚种树苗的时候,撞见一只出来找吃的兔子。我一锄头过去,兔子死的不能再死。就想着今天带回家加餐,先行找个地方剥了皮。”
“原来是兔子。”吴冬梅拍拍胸脯,长舒一口气。
“走吧。时间不早,我们先回家吃饭。”
“好,小姑。”吴文博想到兔子血淋淋的模样,将其藏在身后,跟着小姑一起下山。
早已结束的陈茵一行人,正站在山脚下等着四人。
虽然吴文博把兔子藏的很好,但是手上和衣服上沾染的血色可不是那么好忽略的。
尤其是对于在场的三个大夫而言,他身上浓郁的血腥味根本化不开。
外公吴贵靠山吃山一辈子,一看到大孙子的模样,立即追问道:
“你这是在山上找了什么好东西?”
“一只兔子,足足有三四斤,足够今晚加餐了。”
“兔子!”柳梦溪听到这两个字,惊喜地喊出声。
自打来了东俞,她都不知道自己多长时间没有吃过兔肉了。尤其是手撕兔,想想就流口水。
“柳大夫喜欢吃兔子,”吴文博好奇地问。
柳梦溪当即止不住地点头,“无论是手撕兔,还是干锅兔,或者是冷吃兔,都很好吃。”
听着她说话时急促吸口水的声音,大家都知道她是真的很爱吃。
齐闻仲默默在心中将这个爱好记下。
陈茵读大学的时候,也吃过一两次,想到自己出门让外婆炖上的羊肉,她提议道:
“家里已经炖了羊肉,这只兔子就做成手撕或者冷吃的吧?”
“没问题。”
吴文博当即答应下来,准备回家就开始做。
几人站在山脚下等了一会儿,吴秋丰和安红英夫妻俩才挑着水桶出现。
随后,一行人心情愉悦地往家里走,有人甚至还哼起歌。
还没走到家,仅仅是来到靠近院子的田埂,大家就闻到一股诱人的鲜香。
“这羊肉闻起来就香,茵茵你挑选的羊肉很不错。”
大舅妈直白的夸赞让陈茵很不好意思,哪里是她选的好,而是就只有这么一个卖羊肉的。
外婆听到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立即从厨房走出来,打断陈茵想要解释的话。
“都到家门口了,还有那么多的话要说。快点洗手吃饭,再煮一会儿,羊肉都要炖化了。”
此言一出,大家哪里还能压制住对于美食的渴望,纷纷往水池的方向冲过去。
不一会儿,众人端坐在餐桌旁,看着炉火上咕噜咕噜冒泡的羊肉,以及和它最般配的对象——萝卜。
“快点吃吧,忙了一天都饿了。”
说着,外公伸出一筷子,其他人纷纷跟上,享受难得的美味。
大家在东俞都难得吃一次羊肉,猪肉最常见,有时候咬咬牙,也能买点牛肉尝尝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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