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明却硬把钱塞进我裤兜里,立着眉毛,嘴上却笑着,说“你跟赵叔客气啥,以后想买啥了跟赵叔说。”边说边搂上了我的肩膀“听你妈说,你每次考试都是学年前几名,一定要坚持住!我最后悔的就是当年没好好学习,没念上大学。等你考上了好大学,赵叔给你办升学宴!再给你包个大红包!”
我捏着裤兜里那两张薄薄的油纸,憋了半天,答了一声“谢谢赵叔。”
赵光明给的这些钱,我没乱花,全都偷偷攒起来了。
快一年的时间,我攒了九百多,这些钱被我分成了两份,分别藏在我床板下面,还有书桌抽屉里的一个小铁盒里。
二零零九年,山寨手机已经展起来,当时在我们这最流行的是一种“板砖机”,这板砖机顾名思义,就是机身大,屏幕大,拿在手里像个板砖。
主要的卖点就是“3.5寸大屏幕”,长待机,听歌看视频,还能拍照,有些甚至号称有“五百万像素”。
当时一部山寨手机便宜的四五百,贵的要一两千。
一两千块,在当时已经抵得上我妈一个月的工资了,算上她周末在补课班挣的钱,一个月也不过两千出头。
我那时虽然叛逆,但也知道心疼我妈,知道她一个人养家不容易,而且她用的手机也还是那部红色翻盖的小灵通。
更何况,手机在当时的我看来,跟奢侈品没什么两样,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开口跟我妈要一部。
但老天爷偏偏派了个“送财童子”赵光明来,我这五块十块五十块的攒起来,离我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也已经近在咫尺了。
那次期中考试,我考了年纪第三十四名,没什么意外地被扔进了尖子班。
进班的第一天,我便遇到了那个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一生生活轨迹的人——王星宇。
我们俩那会在尖子班里算是高个子,分座时一起被安排到了班里的最后一排,做了同桌。
起初我对他没什么特别的印象,他长得很清秀,但皮肤有点黑,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个半框眼镜,平时说起话来,总是笑嘻嘻的。
同桌之间,平日里有一搭没一搭地瞎聊,课间一起去上个厕所,中午一起吃个饭,关系很快就熟络起来。
王星宇家里条件不错,平时除了吃饭钱,还有不少零花,每天买些个五毛一块的零食,总是要分我一半。
那会的我觉着王星宇当真可以称得上是“良师益友”,直到迎来尖子班的第一次月考。
月考那天,王星宇坐在我旁边,双手偷偷朝着他的课桌里一摊,笑嘻嘻地说“阿昊,你考试准备的咋样?我是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战斗准备。”
我顺着他的手往课桌里一看,见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小炒纸,一张连着一张,把整个书桌堂都铺满了。
我一愣,随即便明白过来,妈的这狗日的原来是抄进尖子班的!
这可以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近距离地接触这种“龌龊事”,可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往后的日子里,我将经历的、参与的那些事,和考试打小抄相比,当真是大巫见小巫了,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那时的我看着身边的王星宇,又看看他一桌堂的小抄,憋了半天,嘴里才吐出两个字“牛逼。”说罢,我俩相视一笑。
那次考试,我考得特别紧张,倒不是因为考题太难,而是因为我第一次近距离地体验这种“做坏事”的行为。
我不时偷偷地斜一眼身边的王星宇,又偷偷瞄一瞄讲台上的监考老师,生怕王星宇打小抄的事被现,搞出个什么尖子班学生考试打小抄的惊天大新闻来。
可王星宇却全程神态自若,跟没事人似的,考到一大半,王星宇突然用胳膊肘顶了顶我,吓得我胸口突突乱跳。
我侧眼一瞄,见王星宇把卷子往我这边凑了凑,示意我可以抄他的,我随意扫了眼他的卷子,竟然现我自己因为太紧张,反倒是答错了好几道选择题,赶紧改了回来。
直到考试结束,我也没弄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抄的,而在监考老师收卷的那一刻,我心里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刺激和兴奋。
这次月考我俩的成绩都还算不错,在尖子班里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周五下午,体育课。
和班里的男生们踢完球,我和王星宇带着一身的汗,往水房去打水,顺便洗洗脸上的汗。
王星宇往脸上摸了一把水,说“诶?阿昊,你有手机吗?”我说“我正攒钱呢,准备买一部。”
王星宇“我操!你自己攒钱买啊,攒了多少了?”
我回“九百多不到一千吧。”
王星宇惊了,说“操!没看出来你小子挺能藏啊,你还想攒多少啊,九百多啥手机不能买啊!”
我“我之前去看过,老板说我看中的那部手机要一千两百九十九。”
王星宇在水龙头接了口水,漱了漱口呸出去,说“你听他吹牛逼吧,还一千两百八,啥手机啊,他怎么不去抢呢!”我“那手机挺牛逼的,能听歌看视频,还能拍照,说有三百万的像素。”
王星宇笑说“别听他糊弄,你说的这些都是基本功能了,现在能在手机上玩QQ才牛逼,明天周六你有事吗?我直接带你去买,我认识个哥,他那啥手机都有,你挑,我给你砍价,九百以内给你拿下。”
我说“我就是想要那种屏幕大的,能听歌看视频啥的。”王星宇抹了把脸,朝我一扭头,说“来,我先给你看看我的。”
下午的教室里,只有几个女生趴在课桌上睡觉。
我和王星宇回到后排的座位上,他瞧了瞧门口,从书包里拿出一部灰色的手机,手指在键盘上一按,屏幕和按键一起亮了起来,彩色的图像浮现在屏幕上,是一张《灌篮高手》的壁纸。
王星宇手指飞快地操作起来,屏幕不停地变换,我瞪着眼睛感受着科技的展,心里痒的不行。
王星宇又从书包里翻出一对黑色的耳机来,递给我一只,说“你听听。”我抬头看了看教室门口,低着头,戴上耳机。
“就让秋风带走我的思念,带走我的泪,我还一直静静守候在相约的地点。求求老天淋湿我的双眼,冰冻我的心……”
《秋天不回来》,那是我第一次在耳机里听到当时的流行歌曲。
粗糙的耳机音质,如今听起来有些土的旋律和非主流的歌词,却让当时的我听的入了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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