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乔纳森颔首:“既然大家想法一致,那么就这样定了。”
羊芹和小乔纳森皆是郑重地点头。
——
混乱城,三不管地带。
这里秩序混乱,犯罪率居高不下,是滋生罪恶的温床,穷凶极恶的恶徒遍地走。
夜晚,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酒馆没有名字,只是在木牌上刻了一朵蔷薇,因此也叫蔷薇酒馆。
酒保就着暖黄的灯光在吧台前擦拭着杯子,仿佛眼前的热闹与自己无关。
客人们坐在长桌前喝着招牌的大麦酒,时不时聊两句,嗓门贼大,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下倒也不显得突兀。
有些桌上还放着奶酪、火腿、面包和浓汤。
一楼的公共区域不小,客人们用来吃饭、喝酒和交流信息。
“啧,酒馆是食物还是这么些,实在是吃的人腻烦。”
有些客人尝了一口送过来的肉,眉头就皱起来,要不是花的自个儿的钱,早就吐了,还要吐到酒馆老板那张大饼脸上!
“那就喝酒。”同伴说。
“这酒也一般,你看那水,浑的要死,真会偷工减料。”
“好了,你也少说两句,省得被老板听见。这酒有就不错了,好歹能喝两口。”
“唉,你说的也是。”
客人意兴阑珊地用酒将干肉的味道压下去。
这酒馆老板能在这样的地方开起一家酒馆还无人闹事,明眼人都知道那肯定是有些本事的,因此也就嘴上指摘两句,却不会真的上前去找麻烦。
听说前阵子有个客人看上了这酒馆的女酒侍,摸了人家的屁股。
哪知这女酒侍是老板的情人,那客人直接被砍掉了一条手臂,血滋啦啦的都溅到别人的酒里了。
那场面也是膈应,只是这种血腥的场面大家早就习以为常,在场的又有几个人手里没有几条人命呢?
就是染了血,那些个客人也能面不改色地将酒喝了。
这女酒侍风韵犹存,混乱城的人在某些方面也格外开放,早些时候不少客人都惦记着这女酒侍,可没人真的敢碰,不就是因为后面的老板?
没想到真有猪油蒙了心的傻子。
那傻子被砍了胳膊众人也只当热闹看,可没有多余的同情心。
那客人也知道自己踢到了铁板,都不敢大吼大叫索要赔偿,拿着自己的断臂就踉踉跄跄地跑了。
要是及时,还能找到黑医师给他把胳膊接上。
混乱城无非就这些事,也有其他桌的客人在讨论这件事。
拿别人的惨遇当无趣生活的调味品也是他们取乐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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