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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沈家庄谋划3(第2页)

沈囡囡眼睛一亮,黑葡萄似的眸子瞬间亮了起来,她小心翼翼地接过点心碟,两只小手紧紧抱着,脆生生地说了句“谢谢哥哥”,说完,还对着朱槿鞠了个小小的躬,然后抱着碟子,小步跑了出去——浅布裙摆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像只快活的小蝴蝶,跑远了还回头看了朱槿一眼,露出个甜甜的笑。

朱槿看着她的背影,嘴角的笑意更浓了,端起茶杯又喝了一口,只觉得今日的茶汤,似乎比往常更清甜了些。

朱槿眼中含着笑意,对沈重道:“沈叔,未曾想您竟已抱上孙女了。”

沈重忙躬身回话,语气带着几分乡野人家的质朴:“回禀公子,乡下人家不比京中贵胄,婚娶本就偏早。老奴当年十六岁时,便已娶妻生子,也算早早就成了家。”

他顿了顿,脸上添了几分感激,又道:“说来还要感念沈老爷(沈万三)恩德,老奴的媳妇,正是当年沈老爷亲自为老奴寻的,不仅知根知底,性子也温顺,这些年操持家务、照顾儿女,从无半句怨言。”

朱槿听沈重提及婚事由沈万三所促成,心中不由暗忖:这世道的婚嫁,本就不是男女自行能做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个字,早刻进了天下人的骨子里。

一来是因纲常伦理使然。自孔孟传下礼教,“孝”便是立身根本,子女的婚嫁被视作“家族大事”而非个人私事——父母养育子女成人,自然要为其终身归宿把关,若子女擅自定亲,便是“违逆父母”,会被斥为“不孝”,不仅遭宗族非议,更难容于乡邻。就像沈叔,沈老爷既是他的主家,也如半个长辈,由沈老爷为他寻妻,既合“长辈做主”的规矩,也让他得了体面。

二来是为了家族安稳与门第匹配。这年月婚嫁,从不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户人家的联结。媒妁的作用,便是奔走于两家之间,查探对方的家世、品行、家底,确保“门当户对”——若嫁女到破败人家,恐女儿受苦;若娶媳身家不清,怕惹来是非。沈老爷为沈叔寻妻时“知根知底”的考量,正是如此:只有摸清对方的家世品行,才能保证婚事安稳,不致给自家或主家添麻烦。

再者,这规矩也是为了避嫌。古时男女授受不亲,未婚男女若私下相见、谈及婚嫁,会被视作“失德”,不仅坏了女子名节,也让两家蒙羞。有父母做主、媒妁牵线,便隔着一层“礼”的屏障,既保了男女清白,也让婚嫁之事名正言顺。就像大户人家的女儿,多是足不出户,婚事全凭父母与媒人商议,连未来夫君的模样,往往要到成婚掀盖头时才得见——这看似刻板,却是当时护着男女名节、让婚事合乎礼教的唯一法子。

朱槿想着,又瞥了眼沈叔脸上的感激,更觉这规矩虽束缚,却也藏着几分现实考量:在这乱世刚定、人心尚需规矩约束的年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像一根准绳,牵着家家户户的婚嫁,也维系着世道的伦理秩序,容不得半分逾越。

朱槿指尖仍摩挲着茶杯冰凉的釉面,听沈重说起婚事,心中思绪翻涌:《明会典》明载“祖制,皇嫡子正储位,众子封王爵,必十五岁选婚,出居京邸”,皇家子弟到了年纪便由长辈择定姻缘,哪有自己挑拣的余地?像自己这般,想凭着心意寻未来媳妇的,且还是未来要封王的身份,放眼天下,怕真是蝎子粑粑独一份了。

他又念及大哥朱标——前世大哥本是洪武四年与常遇春之女常婉静完婚,偏因洪武二年常遇春病逝,常氏需守孝三年,婚事才一拖再拖。可这一世有自己在,早为常遇春避开了前世的劫数,他断不会早早离世,既无守孝的牵绊,大哥与那位性子爽朗、私下被人戏称作“河东狮”的常婉静,说不定能早些定下婚事?

想到这,朱槿嘴角不自觉弯起,眼底漾开几分期待:若大哥能提前成婚,或许自己的婚事也能跟着松快些,不用再等那按部就班的规矩?他望着不远处沈囡囡抱着点心碟、蹦跳着与同伴分享的模样,心头又掠过一丝柔软:真盼着能早些有个软糯可爱的闺女,像囡囡这般,仰着小脸甜甜喊自己一声“爹爹”,那才是真的圆满。

思绪稍定,朱槿抬眼看向沈重,温声问道:“沈叔,方才见囡囡乖巧,想来令郎教女有方。不知令郎如今在何处营生?”

沈重闻言,身子微微一欠,恭声回禀:“回公子的话,承蒙沈老爷(沈万三)不弃,看重老奴几分忠心,已将犬子唤到身边,如今正跟着沈老爷往北方去了,一来帮衬打理商事,二来也让他多见见世面。”

“北方?”朱槿眉头微蹙,语气中带着几分关切,“如今北方虽渐趋安稳,可北元残部仍在边境游荡,战事风险未绝。令郎随沈老爷去北方行商,一路山高水远,且涉边境之地,你怎能放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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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重听了这话,先是沉默片刻,随即眼中泛起感激的泪光,声音也添了几分哽咽:“公子有所不知,老奴本是乡下泥腿子,父母早逝,早年孤苦无依,连糊口都难,更别提娶妻生子、成家立业。若不是沈老爷当年可怜老奴,不仅给了老奴活计,还亲自为老奴寻了媳妇,又提拔犬子在身边做事,老奴哪有今日这般,能看着孙女绕膝、阖家安稳的日子?”

他顿了顿,挺直了微驼的脊背,语气变得坚定:“沈老爷于老奴而言,是再生父母。如今他要往北方去,犬子能在旁伺候,是我沈家的福气。别说北方只是有几分风险,就算真有不测,为了报答沈老爷的恩德,就算这条老命交代出去,老奴也绝无半分怨言!”

朱槿抬手从怀中取出一锭沉甸甸的赤金,金锭泛着温润的光泽,入手便知分量十足。他将金锭递向沈重,语气温和却不容推辞:“沈叔,这锭金子你收下,权当给囡囡的见面礼。回头融了,给她打个长命锁或是首饰,也算图个吉利。”

沈重见那金锭足有二两重,连忙摆手,脸上满是惶恐:“公子使不得!这金锭太过贵重,囡囡不过是个乡下丫头,哪当得起这般厚赠,还请公子收回!”

“沈叔不必推辞。”朱槿将金锭轻轻按在沈重手中,目光诚恳,“您也清楚,沈家庄于我而言,是筹备诸多事务的根基之地,日后庄中大小事宜,还需您多费心照看。这点心意,既是给囡囡的,也是我谢您操劳的一点念想,务必收下。”

沈重望着朱槿坚决的神色,又捏了捏手中冰凉却厚重的金锭,心中又感激又惶恐。

他不再推辞,双手捧着金锭,深深躬身行礼,声音带着几分哽咽:“老奴……老奴多谢公子厚爱!此番便斗胆替孙女囡囡收下这份厚礼,日后定当尽心竭力照看沈家庄,绝不辜负公子所托!”

朱槿摆了摆手,语气带着几分随意的温和:“好了沈叔,不必多礼。你且带着囡囡下去歇息,这几日我都会在庄中居住,庄里日常照旧便是。”

沈重捧着金锭,闻言连忙躬身应下:“是,老奴省得。公子若有任何需用,只管差人唤老奴便是。”说罢,他又轻轻唤过不远处正摆弄点心碟的沈囡囡,牵着她的手,再次向朱槿躬身一礼,才缓缓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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