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穿越了,来到了一个平行时空的古代社会,还穿成了一名赘婿。
那自己九年义务教育的知识储备,以及跨越千年的科学认知水平在这个文盲率高达99%的古代社会应该具备明显的优势。
而且赘婿?这剧情他熟,原时空连载了二十年都还未完结的某大神网文可是他最心仪的作品。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曾经也很向往穿越到古代时空,想依靠自己两千年的见识去博一份前程,如今真的穿越了,那岂不是等于再世为人。
无论是诗词打脸装逼,还是火药玻璃发明,这注定了自己是人生赢家,妻妾满屋。
前妻带孩子再婚?呸,过她的二婚日子去,我注定将把整个世界踩在脚下,成为这片时空名垂千古之人。
虽然在原时空浑浑噩噩,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凡人,但一经穿越,自信心爆棚,一副老子天下第一,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自认为带有原时空2000年的知识储备就一定能吊打这个时空的无知土着。
带着穿越的这份优越感,丁承平从床上走下来,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去看看如今这个世界。
“姑爷,您怎么不穿衣裳就走到了地上?奴给姑爷更衣。”幼女提了一壶茶走了进来。
“哦,好。”丁承平没有脸说自己并不会穿这种从商周时代就开始盛行的对襟服饰,只能红着脸让小丫鬟将自己的衣服给穿好。
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服侍穿衣服的感觉,怎么说呢,有些怪怪的,且有些不好意思。
小丫鬟轻巧的手并没有触碰到他的身体任何部位,很麻利的将他的衣服给穿戴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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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层底的布鞋倒是容易穿,但丁承平也没有多话,整个过程都是让小丫鬟给包办完成。
在印象中,他记得这名小丫鬟名字就唤叫小丫,这个世界跟原时空的古代封建王朝一样,下人跟奴隶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完全是主人随意起,姓自然是跟随主家。
这个小丫鬟是前两天丁承平住进府里之后,彭老爷让管家安排的。
现在是他的贴身丫鬟,从此以后荣辱与共,完完全全属于他。
打骂甚至打死也不会有人过问,当然也可以送人,至于暖床或者其他,那根本就是贴身丫鬟的分内之事,只不过如今年纪尚幼,看着又是饥黄消瘦,丁承平没有多想。
这该死的封建社会,这该死的丫鬟制度,这该死的三妻四妾,呸,错了,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为什么让他觉得这么爽?浑身上下都不禁颤栗起来。
难怪大家都喜欢穿越,还都喜欢穿越到这该死的没有人权的封建王朝,果然真他妈香。
虽然刚刚来到这个世界还不到一刻钟,我们的男主角丁承平就感觉像是走向了人生巅峰。
但是古代社会就真的这么香,每一个两千年后的普通人只要穿越就能够玩转得风生水起?
听我细细道来。
这真是:
惊闻穿越一声吼,
天命从此由我收。
满世蝼蚁何足论?
脚踏星河写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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