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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冯梦龙(第2页)

冯梦龙改编故事,还有个“原则”:不脱离民间本色。他不会把故事改得“高大上”,反而会加很多“烟火气”的细节。比如《卖油郎独占花魁》里,卖油郎秦重攒钱去见花魁娘子,不是“一见钟情”就成功了,而是他先去油坊打工,省吃俭用攒了一年的钱,见面时还因为紧张,在门口徘徊了半天。这些细节,让读者觉得“秦重就像隔壁卖油的小哥”,特别亲切。

为了让“三言”更受欢迎,冯梦龙还搞了不少“营销手段”。那会儿没有“线上宣传”,他就请说书先生在茶馆里“剧透”——每天讲一段“三言”里的故事,讲到最精彩的地方就停,告诉大家“想知道后续?快去买《喻世明言》!”;他还让书坊的老板把“三言”的封面印得特别鲜艳,上面画着故事里的精彩场景,比如杜十娘沉百宝箱、卖油郎见花魁,吸引路人购买。

果然,“三言”一出版,就成了“明朝畅销书”。苏州的书坊门口排起了长队,有的读者为了抢第一版,天没亮就来排队;有的书商见有利可图,还偷偷“盗版”,把“墨憨斋主人”改成“墨痴斋主人”,结果因为改编得太烂,被读者骂得狗血淋头——大家只认“墨憨斋主人”的正版。

甚至连当时的文人圈,都被“三言”圈粉了。有个叫袁宏道的大文人,专门写信给冯梦龙:“读您的‘三言’,比读唐诗宋词还过瘾!您这‘墨憨斋主人’,真是把民间故事写出了大学问!”冯梦龙收到信,笑得合不拢嘴,在回信里调侃:“袁兄要是喜欢,我下次改戏,给您留个‘客串角色’!”

“三言”的成功,让冯梦龙彻底成了“明朝故事顶流”。有人统计过,“三言”在明朝的销量,比当时所有科举参考书加起来还多。而“墨憨斋主人”这个雅号,也成了“好故事”的代名词——老百姓买话本,先看封面有没有“墨憨斋主人”的名字,有就买,没有就犹豫:“这是不是盗版啊?”

第四章“茂苑野史氏”的冷眼热肠:把历史写成“百姓身边事”

除了“故事博主”和“戏曲制作人”,冯梦龙还有个不太为人知的雅号——“茂苑野史氏”。“茂苑”是苏州的别称,“野史氏”就是写野史的人。这意思很明显:他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写一本不一样的“明朝历史”,不是帝王将相的“正史”,而是藏在市井里的“民间史”。

为啥要写野史?冯梦龙说过:“正史里写的都是‘大人物’,可老百姓的日子,才是真正的‘历史’。”他一辈子没当过大官,却走了太多地方,见了太多老百姓的故事——有开店的掌柜,因为诚信经营,把小铺子做成了大商号;有普通的农妇,在灾年里把粮食分给邻居,自己却饿肚子;还有守城的士兵,明明家里有老母亲,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去打仗。这些故事,正史里没地方写,可冯梦龙觉得,它们比“皇帝下了几道圣旨”更有意义。

于是,他又拿起了笔,开始写《甲申纪事》《中兴伟略》这些野史。和写“三言”不一样,写野史时的冯梦龙,少了点“幽默”,多了点“严肃”,但那份“接地气”的劲儿,一点没改。他写历史,不写“之乎者也”的官话,而是用老百姓能听懂的“大白话”,还会加很多“细节描写”,让历史人物“活”起来。

比如写明朝末年的“李自成起义”,正史里只写“李自成兵临城下,崇祯帝自缢煤山”,冯梦龙却会写:“那天北京城里刮着大风,老百姓躲在家里不敢出门,有个卖包子的老汉,还想着把最后一笼包子卖给守城的士兵,结果刚出门,就听见城楼上的钟声——那是亡国的钟声啊!”这么一写,读者就像亲眼看到了那天的场景,心里不是“读历史”的冷漠,而是“疼”——疼老百姓的苦,疼国家的亡。

他还喜欢写“小人物的大情怀”。有个叫“王阿婆”的老太太,在清军入关后,家里的房子被烧了,儿子也战死了,可她还是偷偷给抗清的士兵送粮食。有人劝她:“老太太,您都这把年纪了,别管这些事了,保命要紧!”王阿婆却说:“我儿子是为国家死的,我送点粮食,算什么?”冯梦龙把这个故事写进野史,最后加了一句:“这样的老太太,才是大明的‘脊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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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写野史也有风险。明朝末年,时局混乱,朝廷对“民间修史”管得很严,怕有人“造谣”。有回冯梦龙写了篇《苏州城守记》,讲的是苏州百姓反抗清军的故事,里面提到了“官员弃城而逃”的事,结果被一个官员告到了官府,说他“污蔑朝廷命官”。

官府把冯梦龙叫去问话,问他:“冯梦龙,你这故事是真的吗?要是造谣,可是要治罪的!”冯梦龙一点不慌,从怀里掏出个小本子,上面记着当时目击者的名字和证词:“大人要是不信,我可以带您去找这些人,他们都亲眼看见了!”官府一看,知道他没造谣,只好把他放了。

回家后,朋友劝他:“你这‘茂苑野史氏’,还是别写这些敏感的事了,小心惹祸上身!”冯梦龙却摇摇头:“我写野史,不是为了自己出名,是为了让后人知道,当年的老百姓是怎么活的,怎么拼的。要是因为怕惹祸就不写,那我对不起那些死去的人,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晚年的冯梦龙,身体越来越差,眼睛也花了,可他还是坚持写野史。有时候写着写着,眼泪就掉在纸上,把字都晕开了——他写的不是“历史”,是自己一辈子看到的“人间”啊!他在《茂苑野史》的序言里写:“我这一辈子,没当过大官,没做过大事,就写了点故事,记了点历史。要是后人能从我的书里,看到一点老百姓的苦,一点老百姓的善,那我‘茂苑野史氏’,就没白活这一辈子。”

第五章雅号背后的真性情:冯梦龙的“人间烟火气”

冯梦龙一辈子,有过很多身份:秀才、文人、编剧、历史学家……也有过很多雅号: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茂苑野史氏……可这些雅号,从来不是他“装门面”的标签,而是他真性情的“写照”——他就是个爱故事、爱戏曲、爱百姓的“普通人”,只不过比别人多了点“痴劲儿”,多了点“勇气”。

他不贪财。“三言”卖得那么火,书坊老板想给他“分红”,他却只收了“修改费”,还说:“这些故事本来就是老百姓的,我只是把它们整理了一下,哪能拿这么多钱?”他把剩下的钱,都用来资助穷书生和戏班——有个穷秀才买不起书,他就把自己的“墨憨斋”开放,让秀才来免费看书;有个戏班买不起戏服,他就把自己的棉袄当了,给戏班凑钱。

他也不图名。有人劝他:“冯先生,您现在这么有名,不如去京城找个大官推荐,说不定能当个官,光宗耀祖!”他却笑着说:“我要是当了官,天天要写奏折、管政事,哪还有时间听故事、改戏?我这‘墨憨斋主人’,比当官舒服多了!”

他对老百姓的“情”,是真的深。晚年他在福建寿宁县当县令(这是他这辈子唯一当的官,还是个小官),刚到寿宁,就发现当地老百姓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还得交很重的税。他立马给朝廷写奏折,请求“减免赋税”,还自己掏腰包,在县里办了“义学”,让穷孩子免费读书。

有回寿宁闹旱灾,庄稼全枯死了,老百姓只能吃树皮。冯梦龙带着衙役,到处找水源,还跟老百姓一起挖井。他的鞋子磨破了,脚也起了泡,却还是天天泡在田埂上。老百姓见了,都劝他:“冯大人,您是官,歇会儿吧,我们来挖!”冯梦龙却说:“我是寿宁的县令,就得跟大家一起扛!”

在寿宁的三年,冯梦龙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把寿宁治理得井井有条——老百姓能吃上饭了,孩子能上学了,连街上的小偷都少了。离任的时候,老百姓拦着他的轿子,哭着不让他走,还给他送了很多土特产:山里的野果、自己织的布、刚烤的饼。冯梦龙收下了饼,把其他的都还给老百姓:“你们的心意我领了,这些东西你们自己留着,好好过日子!”

离开寿宁后,冯梦龙回到了苏州,这时候他已经七十多岁了,身体越来越差,可他还是没放下笔——他在“墨憨斋”里,又整理了一本《情史》,讲的是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有人问他:“冯先生,您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写爱情故事?”他笑着说:“‘情’是人间最真的东西,不管多大年纪,都得相信‘情’啊!”

清顺治三年(1646年),冯梦龙在苏州的“墨憨斋”里去世,享年七十三岁。他走的时候,身边还放着没写完的笔记,桌上摆着刚改好的戏词,窗外的巷子里,还有说书先生在讲他写的“三言”故事——他一辈子爱的东西,都在他身边。

后来,有人给冯梦龙写墓志铭,没提他的秀才身份,也没提他当过大官,只写了他的三个雅号:“墨憨斋主人,集民间故事成‘三言’;顾曲散人,改昆曲成‘通俗乐’;茂苑野史氏,记百姓史成‘真史’。此三号,足见其心。”

是啊,冯梦龙这一辈子,没留下什么“丰功伟绩”,可他的雅号,他的故事,却比很多帝王将相的名字,更让人难忘。因为他写的不是“阳春白雪”的高雅,而是“人间烟火”的鲜活;他爱的不是“功名利禄”的浮华,而是“百姓冷暖”的真实。

直到今天,我们还在看他的“三言”,还在演他改的昆曲,还在讲他记的故事。而“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茂苑野史氏”这些雅号,也成了中国文学史上最温暖的符号——它们提醒着我们:真正的“学问”,从来不在书本里,而在老百姓的生活里;真正的“文人”,从来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能蹲在茶馆里,跟老百姓一起听故事、笑出声的人。

冯梦龙要是知道这些,肯定会笑着说:“你看,我就说吧,好故事,能传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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