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玦第一次见到傅临,是在话剧社。
十八岁的傅临还没完全长开,眉目秀美,鼻梁细挺,唇瓣殷红,肤白如雪。一眼看去,恍然是从画中走出来的。
他安静地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活动室还有其他人,少说二十多人,燕玦却一眼就看到了他。真的很难让人不注意到。
话剧社的社长是个话痨,好说歹说才把燕玦劝进话剧社。
燕玦本不打算参加任何社团活动,他很早就清楚自己的身份——孤儿。
孤儿跟普通孩子是不一样的,别人上学的时候理所当然向父母要零花钱,他没有父母,帮别人写作业来获得一点零钱;别人根本不用为学费与资料费发愁,他必须要用耀眼的成绩来获取奖学金;到了大学就更不用说了,开销陡然增大,他用写歌与打工来赚钱。
有时他也会想,我这样努力是为了什么呢?为了梦想?并不是,他好像一直都很缺钱,一直都在想办法赚钱,因为他要活着。
活着是本能,也是第一要事。相较之下,梦想就像天边的月亮,可以看到,摸不着。
他自认是一个再庸俗不过的人,奇怪的是,见过他的人都说他家教好,有书卷气,并且在得知他是孤儿后很惊讶。他也是哭笑不得,到底是哪里给人的错觉,以为他是在富裕家庭长大的。
错觉这东西,别人有,燕玦自己也有,因为他第一次见到傅临,也以为这是哪家孤傲的小少爷。
傅临向他看过去,眼型是典型的桃花眼,瞳仁黑白分明,睫毛纤长,像一汪春水,潋滟不可方物。
燕玦的心脏重重跳了一下,他走过去说:“你好,我叫燕玦。”因为太过紧张,说完这句话后声音就被按了暂停键,不由憋红了脸。
傅临瞅着他,半晌说:“我知道。”
后来燕玦听傅临说起一段缘故:“礼堂前的燕子窝里掉下来一只雏燕,我看见你爬着□□把雏燕送回去,你的同学叫了你名字,也有一个‘燕’。”
“所以你就记住我了?”燕玦托着下巴笑问。
“很难不记住。”傅临看他一眼,又飞快移开视线。
十八岁的傅临,诚实得像一只小绵羊。
有了话剧社这个媒介,燕玦与傅临有了更多的接触。接触越多,他们越互相吸引。也许在灵魂深处,他们的孤独是相同的,在燕玦知道傅临也是孤儿后。
“我是一生下来就被遗弃了,可能母亲有什么难言之隐。”燕玦说。
傅临顿了顿说:“我的母亲没什么难言之隐,她就是不想养我跟阿情了,拖油瓶连累她改嫁,就丢下我们跑了。”
燕玦问:“这些年,你跟你妹妹怎么过的?”
“就那样。”傅临垂下眼睛轻声说。
燕玦笑道:“其实我有一个弟弟,叫乔今。就跟亲弟弟一样,从小到大幸好有他陪着。所以你有个妹妹挺好的,至少没那么孤单。”
傅临不置可否。
起初他们就是在一块聊音乐,聊戏剧,聊文学,聊电影,偶尔聊一下彼此的生活——并不深入的那种。燕玦也没什么非分之想,他觉得跟傅临当朋友就很好。
很快,燕玦见到的傅临的妹妹傅情,他觉得这位妹妹似乎不太喜欢自己。他没太在意,一个眼盲的花季少女,看不到这个世界的绚烂精彩,脾气古怪也在情理之中。
就这样到了大二。有段时间傅临没来学校,据说是去拍电影。
话剧社不免有人酸:“听说他早就签了盛煌传媒,肯定有后门。”
“你长成他那样,保证立马也给你开后门。”
“别说,上次我真看到他坐进一辆劳斯莱斯,里面绝对是他金主。”
“你怎么知道不是人家爹?”
“干爹哈哈哈哈!”
听了一耳朵的燕玦沉下脸:“除了在背后乱嚼别人舌根,你们就没别的可做了?”
“你生什么气?难不成你喜欢他?”
果然无论到什么地方,都会有幼稚鬼。一旦为别人说话,就是别有所图。
燕玦承认,他对傅临是有好感,但也仅限于此。这个社会是冷酷的,他不想变成别人眼里的“怪咖”。
“一群人吃饱了没事干,肚里泛酸水。你又何必跟他们计较?”
燕玦回头,看着同一社团的费卿,说:“你也在盛煌传媒。”言下之意是,应该帮衬一下同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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