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刀与长矛激烈地碰撞到一起,迸发出雷霆般的电光,金石之声敲击着心脏与肺腑,震荡着彼此的血管。血腥气甚嚣尘上,所有人都咬紧牙关,拼命般冲刺砍杀,踏着雪泥,化作血泥。战友死在面前,或死在战友面前。残阳终不如血,浓烈而炽热,泼泼洒洒,染红了半个河谷。李牧带伤作战,终是不及头曼更强健壮硕,逐渐落入下风。“哈哈哈”头曼仰天大笑,复仇的血气从他的眼底延伸到李牧脖颈。长矛颓然地坠落在血水里,弯刀的刀锋狠狠地削过去,像镰刀在收割一束饱满的麦子,果决迅猛,迫不及待。李牧眼睁睁看着那弯刀逼近,心里却盘算着他的计划大概已经完成了,以局部换整体,杀尽胡人部落的妇人孩子,烧掉部落的牧场,也算是消除了一部分隐患。算算时间,完成任务的赵军也快回来救援了,剩下的这些云中将士还有活路。至于头曼,要死一起死吧。李牧抽出腰间淬了金水的匕首这法子还是他跟胡人学的,比毒药还好用,在头曼最接近他的瞬间,匕首的刀锋也刺进了头曼腹部铠甲的缝隙。一换一,李牧觉得不亏。反正他也是要死的,比起死在自己效忠的昏君手里,倒不如死在战场上。但是出乎在场所有人预料的是,一支锋利的白羽箭,从头曼背后袭来,直接刺穿了他胸口的甲胄,一箭穿心。将军是要杀我吗?那箭来得太快太刁钻,刹那之间就穿甲透骨,竟活生生射穿了头曼的心脏。要知道,虽然胡人大部分无甲,少部分皮甲,但头曼作为首领,穿的确实是铜与皮连接起来的金属甲,尤其头部和胸部,甲片还是很结实的,居然就这么穿透了。这不是箭术的问题,至少不仅仅是箭术的问题。三棱的铁箭头锐利至极,贯穿头曼胸腔,甚至还露出了血红色的尖端。这样强横的杀伤力,不是赵军目前的技术能达到的,胡人更不可能。头曼的弯刀在惯性作用下割破李牧的脖颈,破皮出血,但随之失去力道,目眦欲裂,不可置信地圆瞪着眼睛,从马上摔了下去。胡人震惊的呼喊声围绕在李牧身边,他却不能确定自己刚才有没有本能躲避那最后的刀锋。这支天降神兵人人着甲,玄色的甲胄将他们的要害包裹得严严实实,甲片弧度优美,层叠交错,既留出了足够的空间让他们活动,又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所有能保护的部位。残阳辉光中,犹如上苍投放到人间的杀戮神器,动如雷霆,狼奔豕突,以极快的速度将包围的匈奴切开一个口子,从外层杀到了内层,而后急速折返,再杀一遍。如是再三,杀得匈奴都为之胆寒。李牧抹了一把脖子上的血,冷静地得出了结论:这是一支秦军,且是从精锐里选锋出来的。他们的铠甲、弓箭、马匹、长刀,乃至骏马上佩戴的马具,都是最好的技术,最强的装备,这样的秦军为什么会在这里冒出来?他们想干什么?云中怎么样了?邯郸又如何了?他们为什么要救赵军?李牧的目光锁定了这秦军的将领,凭感觉,他觉得这将军很年轻,但对方下手之老辣狠厉,却一点也不年轻。刹那之间,纵马冲锋,身先士卒,左右开弓,一箭射死一个匈奴小头目,眼光极其刁钻,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胡人里带队的头领,甚至不需要思考,全凭本能。这么年轻,哪来这么丰富老练的作战经验?李牧想了想赵国无以为继的下一代将领,再看看这位不知成没成年的秦国小将军,迟疑着,摸向了他的弓箭。因连续作战而崩裂的伤口犹在流血,那是赵王派的赵葱偷袭所伤,司马尚为了保护他而死在颜聚剑下。惨烈的自相残杀之后,李牧失去了自己信任的副将,带着自己人留下的伤口,不得已逃向云中。可他毕竟是赵人。秦军的精锐这样无声无息在阴山出现,以一点窥全局,就算没有任何军报,也足以让李牧推测到整个赵国都危险了。他不能什么也不做,任由赵国毁灭在秦军手里。他的箭搭到了弓弦上,逐渐用力。更多的血迹从手臂流淌下来,洇湿了他的手腕和手掌。就当他恩将仇报吧。这个小将军才刚刚救了他弓弦慢慢拉开,仿佛一轮不够圆满的月亮。过去二十年的戎马时光,都在这月亮与弓弦里闪烁激荡。他的手很轻微地颤了颤。像他这样的将领,本是不该犯这种初学者的毛病的,奈何透支的体力和手臂的伤势不停地干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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