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母亲三十多岁了,心灰意冷之下都打算从旁支中过继一个时,却意外怀上了他。老来得子,可想而知,两夫妻是多么多么的高兴,几乎是把江逢秋当眼珠子一样疼着宠着,对其溺爱有加。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只要江逢秋稍微显露出一点不点舒服,全家里人不知道紧张得成什么样子。在江逢秋十六岁以前,他被娇生惯养得连饭都没主动去盛过一次。在那个物资匮乏到大多数人吃不饱饭,穿不起衣,文盲遍地的年代,江逢秋在父母的庇佑下,心安理得做着一个无忧无虑的小懒蛋。少不知事时,江逢秋还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伴随他的一生。可好景不长,在那个动荡的时候,哪怕江父江母已足够小心翼翼,足够谨小慎微,却还是被找出了错处,全家被批被斗,事发突然,江逢秋都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仅仅只是睡了一觉而已,醒来后家没了,父母不见了。他和一些比他大不少的知青,一起下放到了一个鸟不拉屎的偏僻乡下,光去的路上就花了大半个月。江逢秋脾气不怎么好,在家里当然会被疼他的父母给哄着捧着,可出门在外就不一样了,乡下地方可没人惯着他的少爷脾气。因为他的糟糕的脾气、总无意识不怎么好听的话、以及本身成分就不是很好的种种原因,不仅下放的其他知青不和他玩,连村子里的人也故意为难他,只让他睡臭烘烘的牛棚猪圈。他被下放的村子名字叫上林村,因为又偏僻又穷,并不像别的地方还有专门提供给知青们居住和生活的知青点。再加上他们这儿一共也没几个知青,当地大队也觉得犯不着兴师动众,修什么知青所,所以只让那几个知青借宿在当地的农民家。可当时的问题是…没人收留江逢秋。那会子知青本就是下乡劳动的,可不是去当少爷小姐的,到了地方就得干活,也只有干活才有工分…胳膊拧不过大腿,不情不愿的江逢秋没办法,只能白天跟着大队一起干活挣工分。同样是工分,队上其他的成年男人的工分是十分,就是妇女和半大小子也都是六七分,只有江逢秋被嫌弃手脚慢,只有四五分。干一天活,连一个窝窝头也没有。晚上又冷又饿,好不可怜。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也就两三天的时间而已,江逢秋白皙细腻的手心被磨出血泡,而他疼得呲牙咧嘴的样子,在当地人看来就是并不觉得有什么,他肯定是装的。庄户人家天天干的都是那些活,也没哪个像他那样疼得呲牙咧嘴,一定是装的!江逢秋忘记自己当时是躲在哪个山头抹眼泪了,只记得他哭着哭着,一颗水灵灵的梨出现在他面前。他抬头一看,是一个黑黝黝的陌生汉子。对方个子很高,站在他面前的阴影几乎能够把江逢秋整个人罩住。男人一声不吭的把梨递给他就打算走。是江逢秋主动叫住他,问他名字,这才知道他叫寇松。也知道前几天知青们到上林村时,他恰好去隔壁的下林村去帮忙了修屋顶了,上午才回来…——难怪之前没见过。“哦…那我,我可以叫你寇大哥嘛?”面容清秀的少年仿佛不好意思般垂下眼帘,“……可以吗?”那个叫寇松的男人直勾勾的盯着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就好像看入了迷,半晌才出声:“……可,可以。”当时在听完江逢秋的话后,对方几乎没有犹豫,答应了江逢秋想住他家的要求,还说他家简陋,让他别嫌弃之类的。“不会的,不会的。”江逢秋那会儿特别高兴,反正住哪里,都比住臭烘烘乱糟糟的牛棚强数倍吧?他之前嫌弃太臭都不愿意住里面,只愿意靠在门口蜷缩着睡觉,可门口也一样臭,风一吹,不仅臭,还冷!“真的太谢谢你了,寇大哥,你人真好!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当时的江逢秋刻意和男人套着近乎,笑得眼睛眯起来,两个酒窝若隐若现,高兴到还主动抱了他一下。“寇大哥,你多大啊?我家就我一个,从小没有兄弟姐妹,以前就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我一看你就特别喜欢…嗯……真甜!”江逢秋一边啃着对方送他的梨,嘴里一边含含糊糊的说着好听的话。男人也不啃声,就这么看着他,硬等着江逢秋差点把果核都啃得一干二净后,才又出声询问。“你,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啊?我叫江逢秋。”吃完一个梨的江逢秋肚子没那么饿了,心情也更好了,还有心思和寇松解释道:“逢就是遇见的意思,我就是秋天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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